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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4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中超控股股票代码:002471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通讯地址: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权益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2019年8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 6

(一)中超集团股权结构 ...... 6

(二)中超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情况及财务情况 ......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状况 ...... 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 12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12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及在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13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 14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 14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 1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1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 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15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 15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 15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16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17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17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 17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 17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 17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 18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 18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18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9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9

二、同业竞争情况 ...... 20

(一)同业竞争的说明 ...... 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1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2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 22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22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 22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4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 24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 25

(三)合并利润表 ...... 26

(四)现金流量表 ...... 2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 ...... 32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 32

释 义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超集团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超控股、上市公司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鑫腾华深圳市鑫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准则1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669633395H
法定代表人杨飞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住所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五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贵金属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7年12月04日至2027年12月03日
通讯地址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联系电话0510-8769876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控制关系

(一)中超集团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中超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中超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超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飞。

姓名杨飞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202******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地区的居留权
最近五年主要任职情况曾任无锡远东集团山东业务部经理,山东、北京地区总经理,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无锡远东集团总经理助理,江苏中超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兴三弦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兴市中超利永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兴市氿城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宜兴市中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超电缆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冲超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铭源新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上海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合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一级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日期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持股比例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996/8/5126800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7.08%
2江苏中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6/9/273300绿肥作物的技术研发;稻谷、油料、豆类、蔬菜、花卉、盆景、水果、坚果、茶树、树木、竹、草坪的种植、销售;高效农业的开发、研究;茶叶、生鲜食用农产品、紫砂制品的销售;国内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
3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02/10/172380汽车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汽车维修服务;二手车的经销;汽车饰品、皮革制品、金属材料的销售;客运汽车租赁服务;代理新车上牌服务;代理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运代理;吊装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二类汽车配件、汽车维修工具、五金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1.30%
4宜兴三弦庆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2005/4/21200五十铃品牌汽车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
5宜兴市明通物资有限公司2003/10/28100钢材、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机电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
6江苏中超电缆乒乓球俱乐部有限公司2009/5/5500组织开展乒乓球比赛活动;体育赛事的策划;体育技术的咨询;体育产品的开发;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的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
7江苏中超景象时空环境艺术有限公司2009/9/21500环境艺术的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环境艺术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
8江苏中超影视传媒有限公司2010/3/15500影视作品的咨询服务;广告传媒的制作、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
9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2010/11/56000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
10江苏中超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1/4/151000计算机软件技术的设计、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及耗材、电子产品、通讯产品(不含发射装置)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技术服务与咨询;智能网络控51%
制系统设备的设计与安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档案数字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宜兴市中超建设有限公司2011/6/171880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交通道路桥梁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
12宜兴市中超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992/11/26500电缆木制包装材料、包装箱、钢盘、木制电缆盘、手套、工作服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
13江苏中超稀金资源有限公司2012/5/71000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矿产品、有色金属、通用机械配件、电器设备、五金、建筑材料、家具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
14宜兴市中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4/6/27100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养护;家政服务;水电暖通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装饰装潢材料的销售;停车场管理服务;保洁服务;家电维修;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汽车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60%
15宜兴市中超建筑材料有限公司2016/7/2710建筑材料、五金电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
16宜兴市新中润投资有限公司2017/4/265000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气设备、灯具、建筑材料、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
17宜兴市中远投资有限公司2017/6/53680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电气设备、灯具、建筑材料、电线电缆、金属材料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
18宜兴市中超利永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016/11/7800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制作、发行;影视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演出经纪代理、艺术表演服务;舞台灯光设备、音响设备安装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
19宜兴中超利永紫砂互联网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7/1/620000面向主发起人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创业投资、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51%
20宜兴市氿城山水房地产2011/1/191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产租赁;装饰装潢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100%(注1)
有限公司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1宜兴市中超金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2016/5/241000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市场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注2)
22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2013/1/830000紫砂壶、书法绘画作品、工艺美术品、家具、玻璃制品、瓷器、陶瓷的销售;日用百货的零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木制、竹制茶具的销售;手工技艺的紫砂工艺品的加工;文化艺术品的咨询服务;平面设计:价格评估;餐饮服务(按许可证所列范围和方式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旅游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网络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0%(注3)
23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10/7/131000汽车维修服务;汽车配件、汽车维修工具设备、汽车饰品、皮革制品的销售;交通事故车辆牵引服务;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81.30%(注4)
24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19/4/910000企业管理;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五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贵金属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00%(注5)

注1:中超集团持有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市氿城山水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注2:中超集团持有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苏中超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市中超金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注3:中超集团持有宜兴市中远投资有限公司、宜兴市新中润投资有限公司各100%股权;宜兴市中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46.71%股权、宜兴市新中润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利永紫砂陶23.29%股权,合计持有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70%股权。

注4:中超集团持有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81.30%股权;宜兴市中超苏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持有宜兴市中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注5:中超集团持有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65%股权,杨飞持有江苏中超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5%股权。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超集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飞。除持有

中超集团91.06%股权外,杨飞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情况及财务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2007年12月4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咨询服务;五金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发射装置)、环境保护设备、贵金属制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创新、务实、诚信、双赢”的企业精神和“以人为本、超越梦想、共创未来”的企业宗旨,把客户、员工、股东、政府和社会满意作为永恒的追求目标,致力于在每个经营领域取得领先地位,成为一流的集团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状况

中超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092,105.971,216,577.121,220,691.291,130,204.84
负债总额727,568.18774,100.58841,740.58818,071.03
股东权益364,537.79442,476.55378,950.71312,133.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35,934.58210,242.03155,279.7585,324.04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总收入512,546.461,085,381.991,127,205.15693,373.64
净利润12,440.0236,601.2980,664.388,161.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06.3628,037.7471,981.87-1,020.3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超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除与深圳鑫腾华的股权纠纷相关案件,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其他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超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地区居留权
杨飞董事长中国中国
俞雷副董事长中国中国
吴鸣良董事中国中国
张乃明董事中国中国
陈友福董事、总经理中国中国
徐伟成董事中国中国
潘志娟董事中国中国
盛海良监事会主席中国中国
范仰啸监事中国中国
马伟华监事中国中国
赵汉军监事中国中国
崔强监事中国中国
刘广忠监事中国中国
杭建平监事中国中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超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除中超集团董事长杨飞因黄锦光债务涉及仲裁外,其他中超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及在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中超控股外,中超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杨飞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亦不存在在境内、境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未发生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获得上市公司中超

控股的控制权,通过在生产经营、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提升,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整合优质资源,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经营业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裁决书作出十五日内,深圳鑫腾华返还股份或进行赔偿,该事项双方尚在沟通中,如沟通无果,中超集团、杨飞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若执行不到该部分股份及赔偿款,深圳鑫腾华持有中超控股的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相应的股权质押融资,余款向中超集团、杨飞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等。中超集团、杨飞拟参与司法拍卖,但能否拍得该部分股份以及拍得比例存在不确定性。

在未来12个月内,如果中超集团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未来12个月内,中超集团暂无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1、本次未发生权益变动,中超集团无需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中超集团持有上市公司216,634,03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7.08%,杨飞持有上市公司8,608,74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68%,本次未发生权益变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未发生权益变动。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不存在股份转让协议。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股票数量质押股票数量冻结股票数量
数量(股)占总股本数量(股)占总股本数量(股)占总股本
1中超集团216,634,03017.08%216,400,00017.07%00
2杨飞8,608,7490.68%8,600,0000.68%8,608,7490.68%

第四节 资金来源本次权益不发生变动,不涉及资金支付,不存在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后续需要筹划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计划。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为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中超集团不排除未来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等进行调整的可能。如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重组和调整,中超集团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将保持完全独立。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内容包括: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及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

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关联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不干预上

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以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避免本公司、本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同业竞争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中超控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投资与中超控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 2、在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与中超控股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本

公司/本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中超控股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中超控股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本公司/本人保证避免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中超控股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为避免和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已作出如下承诺:

“1、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本人将尽量避免与中超控股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中超控股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2、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本人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中超控股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本公司/本人控制中超控股期间,本承诺函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及其关联方/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超控股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主要为租赁与资金拆借,租赁支出金额为38.72万元,租赁收入金额为18.72万元,资金拆借利息金额为689.41万元。资金拆借详见2017年3月31日、2018年3月31日、2019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自查结果,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下表所列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中超控股股票的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价格交易数量
1徐伟成董事2019年2月12日卖出2.9220000
22019年2月18日买入3.0915000
32019年2月18日买入3.0815000
42019年2月25日卖出3.2830000
52019年4月26日买入3.6330000
62019年4月29日买入3.312600
72019年4月29日买入3.3910000
82019年5月6日买入3.267400
92019年5月8日买入3.1630000
102019年5月8日卖出3.2230000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 产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44,837,434.991,459,580,766.5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00,7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57,280,459.93258,888,208.31
应收账款3,420,560,099.843,622,075,779.39
预付款项151,796,372.8066,850,403.30
应收利息-173,046.66
应收股利330,248.34
其他应收款1,787,370,259.971,302,857,536.43
存货2,671,681,565.182,732,055,293.5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745,115.35180,579.60
其他流动资产179,040,624.4984,278,292.31
流动资产合计9,616,642,180.899,527,340,606.0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16,531,504.00429,158,808.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6,004,084.00128,482,740.32
长期股权投资11,530,567.22114,170,584.49
投资性房地产23,475,494.7523,735,359.43
固定资产1,266,873,303.791,358,020,849.37
在建工程25,922,661.3727,696,042.00
工程物资3,791,541.1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380,338,681.17314,393,411.84
开发支出12,618,246.532,378,824.22
商誉87,388,638.94107,974,572.22
长期待摊费用26,218,202.9395,944,772.56
递延所得税资产67,813,515.2766,233,741.30
其他非流动资产20,622,619.4211,382,631.72
非流动资产合计2,549,129,060.502,679,572,337.47
资产总计12,165,771,241.3912,206,912,943.56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股东权益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81,798,000.003,179,43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726,937,846.302,292,036,036.05
应付账款709,428,699.94586,823,008.04
预收款项499,457,314.41700,827,401.38
应付职工薪酬56,432,828.8147,780,830.64
应交税费93,057,665.88258,180,625.08
应付利息21,403,607.0420,006,636.47
应付股利6,456,000.0075,000.00
其他应付款1,100,052,645.09857,121,457.7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69,774,339.6624,140,361.83
其他流动负债18,693.3515,896.96
流动负债合计7,664,817,640.487,966,437,254.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0,000,000.00
应付债券328,378,372.46
其中:优先股
其中: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10,353,264.9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2,586,891.302,581,454.60
递延收益40,049,132.4043,796,539.99
递延所得税负债32,252,111.8335,858,919.05
其他非流动负债1,3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76,188,135.53450,968,551.09
负债合计7,741,005,776.018,417,405,805.24
股东权益:
股本500,000,000.005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其中:永续债
资本公积217,383,766.71975,821,751.7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0,711,636.4710,711,636.47
未分配利润1,374,324,933.1766,264,126.0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102,420,336.351,552,797,514.21
少数股东权益2,322,345,129.032,236,709,624.11
股东权益合计4,424,765,465.383,789,507,138.3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2,165,771,241.3912,206,912,943.56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10,853,819,914.8911,272,051,539.27
减:营业成本9,559,251,912.1710,205,105,720.11
税金及附加48,193,656.5438,922,683.14
销售费用293,182,935.50240,067,342.73
管理费用447,338,074.51409,470,578.40
财务费用300,684,351.98331,108,721.02
资产减值损失105,606,564.3834,719,229.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825.0016,940.00
投资收益208,986,462.101,019,336,040.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其他收益26,374,405.03346,463.40
二、营业利润334,925,111.941,032,356,707.69
加:营业外收入95,323,153.626,872,835.96
减:营业外支出5,737,680.4513,932,718.75
三、利润总额424,510,585.111,025,296,824.90
减:所得税费用58,497,647.79218,653,047.60
四、净利润366,012,937.32806,643,777.30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366,012,937.32806,643,777.30
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0,377,432.40719,818,748.96
少数股东损益85,635,504.9286,825,028.3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00.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0.000.00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000.00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3……
(二)以后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0.000.00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产生的投资收益
7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366,012,937.32806,643,777.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80,377,432.40719,818,748.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85,635,504.9286,825,028.3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四)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行次金额项 目行次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补充资料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102,267,110.17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收到的税费返还20.00净利润32366,012,937.3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220,501,407.61加:资产减值准备33105,606,564.38
现金流入小计49,322,768,517.78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4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12,755,776,651.14无形资产摊销35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118,851,351.91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60.00
支付的各项税费7141,210,636.82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减:收益3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1,015,835,443.65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38
现金流出小计914,031,674,083.52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39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4,708,905,565.74财务费用(收益以 “-”号填列)40300,684,351.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41-208,986,462.10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11122,478,656.32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42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12208,986,462.10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4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30.00存货的减少 减:增加4460,373,728.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减:增加-271,262,235.96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0.00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减少45566,779,073.17
现金流入小计15331,465,118.42其他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1686,337,661.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919,207,957.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70.00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48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0.00债务转为资本49
现金流出小计1986,337,661.47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45,127,456.9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51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10.0052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220.005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30.0054
现金流入小计240.005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25-4,549,719,129.2356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26300,684,351.98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现金的期末余额571,244,837,434.99
现金流出小计28-4,249,034,777.25减:现金的期初余额581,459,580,766.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4,249,034,777.25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59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300.00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60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214,743,331.5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1-214,743,331.54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等财务数据未能确定。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附表;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高自查报告;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杨飞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5、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7、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8、关于与中超控股(002471)之间重大交易的声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声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亦不存在在境内、境外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拥有权益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的声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是否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声明;

12、关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说明;

13、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力和从业经验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备至地点

1、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深圳证券交易所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股票简称中超控股股票代码00247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说明: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深圳鑫腾华,中超集团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中超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杨飞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非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16,634,030股 持股比例:17.08%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无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说明:根据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裁决书作出十五日内,深圳鑫腾华返还股份或进行赔偿,该事项双方尚在沟通中,如沟通无果,中超集团、杨飞将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若执行不到该部分股份及赔偿款,深圳鑫腾华持有中超控股的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偿还相应的股权质押融资,余款向中超集团、杨飞支付赔偿款、违约金等。中超集团、杨飞拟参与司法拍卖,但能否拍得该部分股份以及拍得比例存在不确定性。在未来12个月内,如果中超集团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说明: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否 ■ 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说明:本次权益未发生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杨飞

2019年8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飞

2019年8月13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杨飞

2019年8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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