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陆泉林持有的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10%股权(2,188万股),周春妹持有的长峰电缆5%股权(1,094万股),陆亚军持有的长峰电缆10%股权(2,188万股),交易金额为9,002.065万元。具体详见2019年3月29日、5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长峰电缆于近日收到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长峰电缆的股东由公司、陆亚军、陆泉林、周春妹变更为公司、陆亚军。公司持有长峰电缆90%股权。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65% | 90% |
陆亚军 | 20% | 10% |
陆泉林 | 10% | 0 |
周春妹 | 5% | 0 |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