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
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职业字[2022]1300-1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中超控股”)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 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2年4月19日签署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2]1300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号)和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要求,贵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已审计财务报表进行复核。经复核,我们认为,贵公司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除复核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工作。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二○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郑斐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李然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张翼 |
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黄锦光、南通泉恩贸易有限公司 | 前董事长、前实控人;前实控人控制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0,787,213.65 | 20,787,213.65 | 因判决代承担保理融资款及相关费用。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黄锦光、重庆信友达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 前董事长、前实控人;前实控人控制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3,701,425.47 | 53,701,425.47 | 因判决代承担保理融资款及相关费用。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小计 | 74,488,639.12 | 74,488,639.12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小计 | ||||||||||
总计 | 74,488,639.12 | 74,488,639.12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 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86,902,061.40 | 148,800,000.00 | 258,204,780.09 | 77,497,281.31 | 借款及利息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59,260,037.71 | 151,600,000.00 | 2,728,391.30 | 141,664,476.66 | 71,923,952.35 | 借款及利息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编制单位: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人民币元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1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1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1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1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1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附属企业 | 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4,757,139.83 | 138,520,000.00 | 2,756,694.62 | 90,520,000.00 | 65,513,834.45 | 借款及利息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科耐特输变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502,289.91 | 16,900,000.00 | 383,014.28 | 22,787,011.52 | 2,998,292.67 | 借款及利息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江苏中方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000,000.00 | 242,621.25 | 242,621.25 | 6,000,000.00 | 借款及利息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常州中超石墨烯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27,531.17 | 52,850.52 | 480,381.69 | 代垫费用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6,350,221.85 | 26,350,221.85 | 代垫费用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宜兴市超山电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8,502,314.14 | 8,502,314.14 | 代垫资产购置款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宜兴市中坊电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110,000.00 | 110,000.00 | 代垫费用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宜兴市轩中电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60,000.00 | 60,000.00 | 代垫费用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江苏中超医美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200.00 | 200.00 | 代垫费用 | 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 ||||||||||
总计 | 344,337,699.14 | 496,895,586.51 | 6,110,721.45 | 513,418,889.52 | 333,925,117.58 | |||||
法定代表人:俞雷 |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李川冰 |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小叶 |
注: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2】3号)载明:南通泉恩贸易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日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友达)、揭阳空港区中广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贸易)均是黄锦光实际控制的公司,根据2007年《信披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在2018年1月至10月10日黄锦光实际控制中超控股期间,黄锦光、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中广贸易为中超控股的关联人。在黄锦光的组织、指使下,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与中超控股签订的采购合同没有真实交易背景,并借助该虚假采购合同开展商业保理业务,融出资金供黄锦光占用。具体如下:2018年3月至5月,中超控股与南通泉恩、重庆信友达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南通泉恩和重庆信友达通过前述采购合同在江苏京华山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华山一)和海尔金融保理(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保理)开展商业保理业务,分别于2018年3月和7月各融资20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在收到保理融资款后,随即将1,995.00万元和 4,979.00万元转至中广贸易。上述资金划拨构成黄锦光对中超控股资金的非经营性占用,属于关联交易。2018年9月和2019年4月,中超控股因上述保理业务被京华山一和海尔保理分别提起民事诉讼,代黄锦光承担保理款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合计7448.86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黄锦光未向中超控股归还以上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