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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控股: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1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因受疫情等外部因素影响,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江西百思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思利科技”)拟签署《终止组建江苏百思利中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能源”)之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中超新能源进行实际投资。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江苏百思利中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拟出资5,100.00万元与百思利科技共同投资设立中超新能源,注册资金为1亿元,公司出资占中超新能源注册资金的51%。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江苏百思利中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

2、审议程序

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上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潘志娟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合作后,如今后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情况,确有需要与百思利科技在目前基础上开展进一步合作的,根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后实施。

3、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公司董事潘志娟女士担任百思利科技董事,百思利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本事项属于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名称:江西百思利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邓华平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NDB1L9B

4、成立日期:2017年2月14日

5、注册资本:491.6311万(元)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高新技术产业区丰收工业园

8、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新能源电池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核查,百思利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原因

经双方审慎考虑和友好协商,共同认为因受疫情等外部原因的影响,原计划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相关事宜的实施背景和投资条件已发生变化,主要原因如下:

1、投资计划与客观情况存在差异。公司与百思利科技原计划在江苏省常州市所辖的溧阳市及其周边地区合作共同设立子公司。今年上半年该地区受华东疫情影响较大,采取了限供限产、交通封控等措施,导致实际情况与投资预期进度产生了较大差异。如果继续投资,不仅无法确保项目计划如期完工,同时也会增加建设成本,直接影响投资收益。

2、流动资金压力加大。因疫情防控政策需要,上半年国内部分项目建设进

度延后,对应收账款回笼工作的开展造成冲击,导致投资方流动资金压力上升,若继续实施合资计划,会对双方主营业务资金流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不存在违反协议的行为,且未产生协议下的任何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终止合作系公司与百思利科技基于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作出的慎重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践行高质量发展,把精力进一步聚焦电线电缆主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2022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终止组建江苏百思利中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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