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29 证券简称:圣莱达3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5:00—2022年12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股东深圳市洲际通商投资有限公司、西藏晟新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主持人:王连兴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63人(代表63位股东),代表股份56,441,6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8%。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4位股东),代表股份50,344,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7%。
2、网络投票参与情况
通过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59人(代表59位股东),代表股份6097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1、《关于罢免公司非独立董事张孙立先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2,64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罢免公司非独立董事张继峰先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2,64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罢免公司独立董事谷家忠先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2,64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罢免公司非独立董事宋骐先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2,64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选举王连兴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2,64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选举常帏哲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2,64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反对【3,800,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修改公司章程中董事数量(7人调整为5人)及相关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52,640,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反对【3,670,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7,6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8】%;反对【3,670,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0】%;弃权【1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莹、徐仲元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