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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讯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2

证券代码:002475 证券简称:立讯精密 公告编号:2019-038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9年7月11日上午以现场及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王来春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

(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派发现金股利: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时:P

=(P

-D+A×K)/(1+N+K)。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面值上浮一定比率(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上浮比率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六)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给予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A股股票;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15日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4、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6)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万元)
1智能移动终端模组产品生产线技改扩建项目110,000.00110,000.00
2智能可穿戴设备配件类产品技改扩建项目60,000.0060,000.00
3年产400万件智能可穿戴设备新建项目60,000.006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70,000.0070,000.00
合计:300,000.00300,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十)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

定。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十一)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上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

2019-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本次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和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债券利率、向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回售、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过程中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申报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三)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四)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适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六)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七)如证券监管部门在本次发行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八)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

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九)授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上述第(五)、(六)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立讯精密(义安)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增资立讯精密(越南)有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8月2日(星期五)在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皇村青皇工业区葵青路17号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43)。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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