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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环保: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5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9-06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成交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2、2019年8月下旬,公司与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光大环保能源(杭州)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股东合资协议》,双方决定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杭州富阳渌渚环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45,870万元人民币,公司出资人民币23,393.7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5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3、2019年9月2日,项目公司与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富阳区城管局”)正式签署了《PPP项目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董事会审议。本次签署PPP项目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双方基本情况介绍

1、甲方: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

杭州市富阳区城市管理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组建和存续的富阳区人民

政府职能部门。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江滨西大道2号。

2、乙方:杭州富阳渌渚环境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法定代表人:张忠梅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渌渚镇阆坞村注册资本:45,870万元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经营,销售所产生的电力、灰渣及附属产品;研究开发垃圾焚烧发电新技术,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蒸汽热供应。(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办管理措施的除外)(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合同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

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

2、项目建设内容及范围

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37,606.38万元,其中投资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座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500吨的垃圾焚烧电厂,配套2炉1机,拟配置2台处理量为75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台4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的建设、运营标准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0)中无害化等级评定标准AAA级标准进行建设,处理质量标准要达到国内领先,部分指标达到国际先进、优于欧盟2010标准。由项目公司对PPP项目进行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以及项目移交建设、相关手续的办理,并收取垃圾处理服务费、发电上网收入及售热收入(若有)。

3、合作期限

本项目PPP合作期为三十(30)年。建设期为二十四(24)个月,其中自PPP合同生效日起至预定项目建成日止不超过十八(18)个月,试运营六(6)个月,在二十四(24)个月内达到稳定运行能力。运营期二十八(28)年。

4、项目用地

富阳区城管局享有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并应确保项目公司在PPP合作期内无偿使用项目场地范围内的土地,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独占性地合法使用和出入项目场地。PPP合作期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相关设施及土地完好无偿、无债务、不设担保的移交

给富阳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5、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和调整原则

富阳区城管局应从开始商业运营日起每季度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在生效日,期初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180元/吨,PPP合作期内的价格以经最终投资审计后重新核算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基础进行调整。每次调价前,由项目公司提出调价申请,经富阳区城管局和相关审批部门批准确定,调整后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自每个价格调整年的1月1日起执行。

6、项目移交

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应向富阳区城管局或其指定机构完好移交项目设施的所有权和所有权益。

项目公司在PPP合作期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负责投资、设计和建设本项目工程,并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项目设施进行运营、维护和更新。

四、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参与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 PPP 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拓展循环经济,实现持续发展”和推广复制“固废处置+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模式的战略,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将做大垃圾处理及分类细分领域,固废处置规模和环保主业比重进一步提升,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本次投资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如遇市场情况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大,会对施工及项目投资收益产生影响。此外,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协议双方情况的变化都影响协议的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富阳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处置PPP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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