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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保证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本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审批决策程序,共召开20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所有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届次
12022年1月26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2022年3月15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32022年4月13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序号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届次
42022年4月25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52022年5月20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62022年6月13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72022年6月17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82022年6月29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92022年7月4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102022年7月8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112022年7月13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122022年7月28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32022年8月16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142022年8月19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152022年9月2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162022年9月28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172022年10月27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182022年11月3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192022年12月1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022年12月30日通讯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2022年度,在董事会的召集下,公司共召开了10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届次
12022年2月14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22年4月7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1年度股东大会
32022年6月6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42022年7月18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52022年7月25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62022年8月15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72022年9月2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82022年9月19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92022年11月14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102022年12月19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进行了深入地了解,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制定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持续关注公司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指导公司审计风控部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和检查的事项,督促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与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人员积极主动的沟通、加强联系,督促其提高审计效率,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提出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发放标准符合规定;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发表意见,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二、公司治理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切实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大力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不断的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在公司决策方面、经营管理方面、监督方面的主导作用,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会各司其职,相互制约,不断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位董事、监事均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全体股东平等获取信息。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关于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2022年度公司共发布正式公告123项,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及时沟通,通过接待来访、电子邮箱、投资者专线、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及时、充分沟通交流,尽可能解答投资者的疑问。报告期内,公司回复互动平台提问数百项,接待投资调研2次,举办网上业绩说明会1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1次,并随时接听投资者来电,与广大投资者保持着顺畅的沟通。

(三)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努力实现政府、股东、债权人、员工、消费者、社会等各方

利益的均衡,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本期营业收入164,941.76万元,同比减少7,477.39万元,减幅

4.34%,其中,轨道交通业务53,079.91万元,同比增加22.62%,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18%;桥梁功能部件47,312.21万元,同比减少18.5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8.68%;光伏发电业务53,667.12万元,同比增加13.56%,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2.54%;其他业务收入10,882.53万元,同比减少54.19%,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60%。

本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658.05万元,同比减少33,308.44万元,减幅142.65%,主要原因:一是公司城轨车辆造修业务订单不饱和,本年度产能利用率低,营业收入结构同比变化,同比大幅亏损。二是新型磁悬浮系统研发项目、试验线及其配套工程完工结转至资产,并相应停止利息资本化,使得折旧摊销、财务费用等费用同比增加。三是2022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同比大幅增加,其中:公司磁浮业务市场推广不及预期,磁浮业务资产组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对磁浮业务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1.98亿元。

(二)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轨道交通业务

(1)城轨车辆造修业务。公司城轨车辆造修业务主要集中在成都市场,业绩受成都轨道交通线路建设进度及客户提货周期的影响较

大。

(2)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公司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重点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阜阳市场,报告期内,相关项目推进缓慢,未实现市场突破,在承担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的同时,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2、桥梁功能部件

公司桥梁功能部件业务的产业基础、产品质量、过往业绩、技术水平、交付能力是驱动公司获取项目订单的根本保障。

3、光伏发电

光伏发电业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光伏发电项目的投产运营。

(三)主要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对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的持续投入,导致利息支出较高,资本结构不合理。加之以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为代表的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市场拓展不及预期,尚未取得市场突破,在2022年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产品的市场拓展进度持续放缓,整体经营状况不能得到改善,公司仍将面临盈利能力较弱的风险。

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通过对产业板块的专业化改革,增强传统桥梁功能部件业务和新制式轨道交通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以实现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提升城轨车辆造修业务规模;通过收购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51.60%股权,

切入光伏发电产业,布局绿色低碳产业。依托四川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省内光伏资源等优势,将公司光伏发电板块做大做强,从而打造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公司将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改善资产质量,持续调整资本结构,降本增效,提高盈利能力,改善经营质量。

2、新制式轨道交通产品市场推广进度持续放缓的风险近年来,公司加大了新制式轨道交通产品的研发投入,先后推进了100%低地板有轨电车项目、中低速磁悬浮项目等新制式轨道交通产品的研发工作。上述新制式轨道交通产品研发完成后,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产品,使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产品覆盖多种制式,形成了多层次、多场景、多种运量水平的产品类别,可有效满足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各种需求,提升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但公司新制式轨道交通产品的市场推广会受到国家宏观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城市轨道行政审批情况、拟建设城市资金实力、公司相关产品技术水平及产品性能、竞争对手产品推广情况、传统制式轨道交通产品替代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目前尚未取得市场突破的情况下,未来市场推广进度仍存在持续放缓的风险。

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持续完善在研新制式轨道交通产品的性能,特别是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系统的国产化工作,占领新制式轨道交通技术的制高点,并向客户和合作伙伴全面展示系统功能、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适用性等竞争优势和商业化运营

能力,促进其在国内外市场的推广应用;重点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及阜阳市场,争取市场订单落地。

四、董事会2023年主要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治理,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及时决策;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地检查与督导。董事会将继续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出发,围绕公司发展战略,推进公司发展。董事会2023年的工作重点如下:

(一)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落地;

(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改善资产质量,持续调整资本结构,提高盈利能力,改善经营质量;

(三)继续加强董事会对经营层以结果为导向的考核及激励机制;

(四)继续以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改革为抓手,推进经营体制机制的创新;

(五)做好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筹备工作,确保董事会换届的平稳过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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