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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筑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4月20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23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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