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24-04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公司聘请容诚为2024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24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书彦,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安徽建工(600502)、交建股份(603815)、双枪科技(00121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君,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挖金客、赛科希德、凯德石英、康比特等1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王书彦 | 2024 年 4 月 12 日 | 监管函 | 深圳证券 交易所 | 事由: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 尽责; 处理处罚情况:出具监管函 |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与容诚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5万元(含税)(其中:2024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50万元,2024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
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容诚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容诚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
3、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