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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6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按《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通知各位董事。经与会董事推举,由董事范志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决议选举范志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范志全先生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创新与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其组成情况如下:

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由范志全先生、叶嘉铭先生、汪洋先生、潘根峰先生、刘平春先生、蔡强先生组成,其中范志全先生为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由刘平春先生、刘标先生、蔡强先生、范志全先生、叶远东先

生组成,其中刘平春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由刘标先生、刘平春先生、蔡强先生、叶嘉铭先生、徐立先生组成,其中刘标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蔡强先生、刘标先生、范志全先生组成,其中蔡强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叶嘉铭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叶嘉铭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议聘任汪洋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聘任叶远东先生、胡明晖先生、李卫社先生、叶益元先生、郭文宁先生、张志文先生、常喜哲先生、李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屈才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徐立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前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议聘任郭文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郭文宁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郭文宁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控中心负责人的议案》。

决议聘任赵波先生担任公司内控中心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波先生简历附后。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决议聘任李儒谦女士和田迪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儒谦女士和田迪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

附:

一、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范志全先生,中国国籍,1966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综合科学研究院院长。历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范志全先生曾获“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优秀企业家”、“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深圳市先进生产者”、“中国(行业)十大领军人物”、“深商风云人物”、“深圳企业新纪录企业家特别贡献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

截止目前,范志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47,500股。除上述情况外,范志全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嘉铭先生,中国香港籍,1987年生,毕业于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专业,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在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裁;2011年入职公司以来先后任职和分管工程管理、供应链管理、合规与风控、企业技术创新及工程产业金融等部门的工作。历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工程中心总经理、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风控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务。

截至目前,叶嘉铭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先生之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汪洋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生,清华大学EMBA,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执行总裁;历任深圳广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深圳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截止目前,汪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2,500股。除上述情况外,汪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叶远东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裁,历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采购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长沙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叶远东先生曾获“深圳市优秀项目经理”、“全国诚信建设先进人物”、“全国建筑装饰优秀项目经理”等荣誉。

截止目前,叶远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3,750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远西之兄,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明晖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生,研究生学历,EMBA,中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项目管理师资格。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贵阳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办企管部经理。

截止目前,胡明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胡明晖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卫社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北方工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客座教授,国家一级建造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协会(CIOB)会员,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专家,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广田方特科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执行总裁等职。李卫社先生,曾荣获“全国杰出中青年室内建筑师”、 "鲁班奖工程项目经理"、"创建鲁班奖工程先进个人"、“亚太区室内设计大赛优秀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室内设计大赛优秀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等荣誉。

截止目前,李卫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除上述情况外,李卫社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叶益元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职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大客户部总经理、精装集团副总经理。截止目前,叶益元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除上述情况外,叶益元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郭文宁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09 年以来,历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广田集团下属公司上海友迪斯数字识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目前,郭文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郭文宁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志文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生,研究生学历,EMBA,中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职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志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张志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常喜哲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新乐工学院团委书记、教务处干事;沈阳远大集团北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江河集团泛东北亚大区总经理。2018年6月加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常喜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常喜哲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莉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行政中心负责人,曾任职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品牌总监、行政中心总经理;深圳市航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车联网事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市华盛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深圳清华信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曾获深圳高新区“优秀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截止目前,李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李莉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屈才云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生,本科学历,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MBA,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曾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工作6年,于2014年加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合规风控中心总经理助理。截止目前,屈才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屈才云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徐立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建造师。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工程师。曾任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设计院院长。主编了《建筑装饰施工标准》、《建筑装饰环保施工标准》、《建筑装饰标准施工图集》,主持编制了《深圳保障性住房户内装饰装修设计指引》,参编第四、五版《建筑施工手册》及一级建造师教材《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徐立先生曾荣获深圳首届杰出中青年设计师、中国建筑十佳工程师、深圳十大科技人物、深圳优秀建造师等荣誉称号。截止目前,徐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徐立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赵波先生,中国国籍。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工科学士,加拿大皇家大学MBA。高级经济师,国家一级建造师,并拥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监理工程师、私募基金、证券分析等从业资格。现任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控中心负责人、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广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深圳市广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兼任深圳市广田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理事长、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绿色发展竞争力指数专家库成员。2005年进入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担任总裁办主任、董事长办公室主任、监事会主席、总经济师、投资部总经理、广田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集团风控专家等职务。截止目前,赵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赵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儒谦女士,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12月就职于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17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目前,李儒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李儒谦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田迪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信托责任有限公司、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3月加入广田集团,先后任广田集团下属子公司深圳市广融工程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经理、广田集团总裁秘书。

截止目前,田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情况外,田迪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755-2588666-1187

传真:0755-22190528

邮箱:zq@szgt.com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广田集团邮编:51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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