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刚2020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本人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0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202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年度,本人共参加公司召开的十次董事会,组织召开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两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会议,会前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会议中参与讨论,积极交流,谨慎表决,由于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都无异议,所以本人均投赞成票。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会议次数 | 10 | ||||||
其中: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8 | ||||||
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高刚 | 独立董事 | 10 | 2 | 8 | 0 | 0 | 否 |
(二)召集、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履职情况
1、在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任职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任职情况 | |||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第四届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 | |
高刚 | 主任委员 | 委员 | 委员 | 委员 |
2、召集、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年度,本人组织召开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两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两次创新与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严格按照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审议相关议案,参与定期报告审议,审定高管薪酬与考核方案,讨论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
3、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2020年度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进行了考核,确认了2019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施方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核实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展期的议案,基于当前证券市场情况,为最大程度保障各持有人利益,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因此,我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展期;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为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人/年。
4、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在本年度内听取了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审计部编制的工作报告进行审核,与会计师沟通确定公司年度审计时间及审计计划
安排,对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对公司编制的年度原始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议案。
5、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对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各方面进行审查,确认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任职资格规定,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6、本人担任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参加相关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的议案;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继续推进装配化技术发展战略的决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0年度,本人详细了解了公司运作情况,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涉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员工持股计划、利润分配以及改聘审计机构等发表独立意见。本年度本人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共22项,具体时间、事项以及意见类型如下: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事项 | 意见 类型 |
1 | 2020年3月13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0年4月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关于深圳市泰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及豁免部分估值惩罚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提名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 | 2020年4月2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 同意 |
独立意见 | ||||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19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4 | 2020年7月15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关于补充审议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0年8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0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次展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6 | 2020年11月1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关于签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信托合同之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7 | 2020年11月2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关于授权全资担保子公司开展对外融资担保业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8 | 2020年12月1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9 | 2020年12月30日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2020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时间,还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一起通过在公司现场办公、考察项目等方式就公司经营情况、对外担保、定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装配化研发等创新业务进展情况、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展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调查,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以良好的经营成果回报投资者。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0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继续严防公司有任何触碰法律法规、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保持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特别是有关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认真谨慎地发表独立意见,以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通过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进一步了解了证监会、交易所最新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规则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运作规范。
本人建议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布局,抓住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示范区建设的机遇。在GT装配化3.0的基础上,继续研发装配化技术,通过精品工程、匠人精神,持续铸造广田品牌,不断提升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0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
七、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gaogang926@126.com
独立董事:
高刚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