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6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见附件。
修订后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6月20日14:30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 邮政编码:51800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红岭北路2188号广田大厦30层 邮政编码:518029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