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补选杨希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杨希女士作为拟任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个人履历、任职资格方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补选杨希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将《关于补选杨希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罗会远
许光清
孙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