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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固股份: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19年5月24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4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若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额约为25,000,000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9年5月29日至 2019年7月12日,9:00-11:00,13:0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 骆向峰

邮政编码:311400

联系电话:0571-63133920

传真号码:0571-63102488

电子邮箱:xiangfeng.luo@jgwheel.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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