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7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谢建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碗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788,496,278.59 | 6,778,748,574.69 | -14.6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345,210,597.85 | 3,109,598,035.43 | 7.58%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67,529,252.13 | -14.14% | 3,036,582,377.62 | 15.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7,429.09 | 101.46% | 357,030,276.67 | 418.2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9,406,154.29 | -106.81% | 206,518,854.56 | 392.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79,654,243.01 | -45.00% | 947,791,412.80 | 97.2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 | 100.00% | 0.16 | 42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 | 100.00% | 0.16 | 420.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3% | 2.22% | 11.04% | 14.58%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9,570,755.4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取得净收益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3,189,623.37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奖励所致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5,251,437.0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亏损及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浮盈所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96,610.92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产生的客户索赔所致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2,416,112.1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取得的北京联拓业绩补偿收益、 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个税手续费返还等所致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655,632.5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4,262.45 | |
合计 | 150,511,422.1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2,82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94% | 825,492,924 | 质押 | 430,000,000 | ||||
谢建勇 | 境内自然人 | 6.19% | 134,606,749 | 100,955,062 | |||||
谢建强 | 境内自然人 | 5.94% | 129,329,985 | 96,997,489 | 质押 | 52,330,000 | |||
谢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5.90% | 128,374,485 | 96,280,864 | 质押 | 70,000,000 | |||
陈忠 | 境内自然人 | 2.25% | 48,981,941 | ||||||
谢先兴 | 境内自然人 | 1.72% | 37,355,188 | ||||||
郭金雷 | 境内自然人 | 1.39% | 30,344,73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其他 | 1.14% | 24,745,74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4% | 11,776,889 |
谢相本 | 境内自然人 | 0.38% | 8,262,354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 | 825,492,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825,492,924 | |||
陈忠 | 48,981,941 | 人民币普通股 | 48,981,941 | |||
谢先兴 | 37,355,188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55,188 | |||
谢建勇 | 33,651,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33,651,687 | |||
谢建强 | 32,332,496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32,496 | |||
谢建平 | 32,093,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32,093,621 | |||
郭金雷 | 30,344,732 | 人民币普通股 | 30,344,73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4,745,741 | 人民币普通股 | 24,745,741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776,8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76,889 | |||
谢相本 | 8,262,354 | 人民币普通股 | 8,262,354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2、谢先兴及其子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合计持有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四者之间及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3、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1、陈忠通过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5,119,050股。2、郭金雷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6,442,3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41,583,574.25 | 100.00% | 系本期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10,830,092.40 | -100.00% | 系本期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
应收票据 | 2,950,000.00 | 91,600.00 | 3,120.52% | 主要系本期末永金公司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269,278,996.17 | 1,218,264,105.69 | -77.90% | 主要系公司季节性特点,第一、四季度集中出货,本期内收回货款所致 |
预付账款 | 206,022,135.97 | 91,504,988.71 | 125.15% | 主要系本期末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862,434,138.49 | -100.00% | 系本期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67,895,302.26 | 100.00% | 系本期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示 | ||
在建工程 | 4,791,689.16 | 1,964,079.60 | 143.97% | 主要系本期国贸大厦建造工程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48,438.52 | 146,551.72 | 547.17% | 主要系本期软件投资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677,450,530.00 | 1,510,779,419.05 | -55.16 % | 系本期末人民币贷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40,883,913.19 | 64,204,113.80 | -36.32% | 主要系本期末计提尚未支付销售佣金和销售运费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1,414,000.00 | -100.00% | 系本期已偿还向母公司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的借款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25,601,628.71 | 47,927,032.00 | 162.07% | 系本期远期外汇合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6,908,661.01 | -548,569.37 | 1,359.40% | 主要系本期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导致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收益增加所致 |
利润表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其他业务成本 | 27,120,029.50 | 15,386,838.16 | 76.25% | 主要系本期结转材料销售成本和废料销售成本较上期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120,121,357.79 | 72,763,792.95 | 65.08% | 主要系本期研发人员的薪酬支出和研发中间试制费投入较上期增加等综合影响所致 |
财务费用 | 135,469,671.70 | 50,435,105.90 | 168.60% | 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波动引起汇兑净损失大幅增加所致 | |
其他收益 | 13,221,444.67 | 2,963,854.06 | 346.09% | 主要系本期取得企业社保费返还所致 |
投资收益 | 23,807,066.26 | 85,099,686.52 | -72.02% | 主要系上期处置待售子公司产生投资收益等综合影响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7,894,321.49 | -86,287,560.36 | 225.04% | 系本期内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浮盈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529,412.06 | 84,010,943.96 | -100.63% | 主要系本期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坏账准备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示 |
信用减值损失 | 106,064,911.68 | 100.00% | 主要系本期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坏账准备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列示 |
资产处置收益 | 41,608,829.68 | 224,524.89 | 18,431.95% | 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取得的收益较上期增加所致 | |
营业外收入 | 366,392.95 | 591,621.83 | -38.07% | 主要系本期取得罚没利得较上期减少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6,624,006.48 | 1,789,502.08 | 270.16% | 系本期内处置非流动资产净损失增加以及产生的客户索赔增加等综合影响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26,975,161.31 | 941,673.15 | 2,764.60% | 主要系本期计提企业所得税费用大幅增加所致 |
现金流量表项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1-9月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7,791,412.80 | 480,491,673.65 | 97.25% | 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84,029.39 | -17,973,263.86 | -136.93% | 主要系本期内支付证券投资较上期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4,965,319.93 | -704,058,009.38 | -82.51% | 主要系本期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6月3日经公司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出售其厂房、土地等资产,2019年6月19日已收到全部转让款,并于2019年7月完成产权变更程序。
2、公司与陈鹏等各方于2015年8月签署的《投资协议》,结合标的资产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北京联拓未完成业绩承诺。各方于2019年4月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陈鹏应将持有的公司309.77万股减持所得补偿给上市公司,并将其持有的全部北京联拓19.18%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陈鹏已将其持有的公司309.77万股减持所得补偿给了公司,但一直未向公司无偿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联拓19.18%股权,已违反协议约定。2019年6月14日临海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公司与陈鹏的合同纠纷案件,并于2019年9月出具的(2019)浙1082民初4408号《民事判决书》。截至目前,相关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程序。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2019年6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所有款项已经收到,7月完成资产过户程序。 | 2019年07月24日 | 公告编号:2019-060 |
2019年06月20日 | 公告编号:2019-053 | |
2019年06月06日 | 公告编号:2019-048 | |
2019年06月04日 | 公告编号:2019-046 | |
根据2015年投资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相关 | 2019年09月27日 | 公告编号:2019-071 |
协议约定,陈鹏应将其持有的全部北京联拓19.18%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相关股权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程序。 | 2019年06月15日 | 公告编号:2019-051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同比扭亏为盈同比扭亏为盈
2019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万元) | 40,000 | 至 | 50,000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777.7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预计2019年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且人民币汇率波动、生产效率提升等综合因素导致毛利率上升,同时考虑2019年前三季度已产生的股票公允价值浮盈、资产处置收益等综合因素,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增加。故公司预计2019年实现净利润与2018年相比有所增加。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股票 | 323,333,472.63 | 107,894,321.49 | 512,218,254.23 | 492,176,357.36 | -235,389.36 | 341,583,574.25 | 自有资金 | |
其他 | 862,434,138.49 | 6,061,163.77 | 600,000.00 | 8,761,083.75 | 867,895,302.26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185,767,611.12 | 107,894,321.49 | 0.00 | 518,279,418.00 | 492,776,357.36 | 8,525,694.39 | 1,209,478,876.51 | --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8,0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660 | 4,660 | 0 |
合计 | 12,660 | 4,66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