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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4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9-08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

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11月2日,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在河南平舆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实施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同日,公司与平舆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1、投资背景与必要性

在公司销售团队长期不懈的努力下,公司产品品类稳步增加,销售规模逐年扩大,市场覆盖面越来越广。根据对新开发市场及客户未来发展的判断,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5年发展规划,要实现10亿美元的销售目标。

为确保上述销售目标的实现,公司除了提高现有生产基地的产能与利用效率以及保持适当比例的外协供应商外,还需要进一步增加自主生产能力保障。同时公司还将根据订单情况进一步优化各个生产工厂的专业分工布局,强化各工厂的专业化水平。

因此,根据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充分利用河南省平舆县招商政策优势及劳动力资源优势,公司计划在河南平舆设立全资子公司,并由其实施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2、决策程序:

本项投资已经2019年11月2日召开的公司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与平舆县人民政府签署《合作协议》等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够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 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河南平舆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资本:5亿元;

4、 设立方式:本公司全资,全部以现金方式出资;

5、 资金来源:剩余募集资金、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将由董事会另行审议决定。

6、 经营范围: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暂定,以工商登记为准)

7、 该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公司委派谢建勇先生担任;该全资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公司委派;该全资子公司设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并可根据需要设副经理若干名。

三、 建设内容

1、 项目名称: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河南平舆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3、 项目投资规模:5亿元人民币

4、 项目建设内容:拟租赁80万平米厂房,用于生产休闲家具、遮阳用品等,项目完全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新增营业收入20亿元,预计新增净利润1.5亿元右。

四、 投资实施该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5年发展目标,要实现10亿美元的销售目标,除了提高现有生产基地的产能及利用效率以及保持适当比例的外协供应商外,还需要进一步增加自有生产能力。且随着沿海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及劳动力成本与构成的变化,在河南设立生产基地,可充分利用当体充裕的劳动力资源。

五、 项目存在的风险

1、 该项目的实施尚需取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该项目的审批、建设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如果相关政策、宏观经济环境或市场竞争等方面因素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来公司的市场开拓不能满足产能扩张速度,公司将面临产能利用率下降的风险。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调整、市场开发不力和

市场竞争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实际营收水平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4、 由于行业特点,从接到订单购买原材料到完成生产运输并最终收款周期较长,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存在流动资金周转压力的风险。

5、 由于项目所在地离港口较远,生产旺季存在物流运输能力瓶颈限制的风险。

六、 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研发、生产制造与销售业务,拥有大批经验丰富的研发设计人员及市场销售人员,并且在长期的生产管理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形成了一系列严格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品质。

近年来,公司一直在加强生产流水线的优化研究,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设备,以尽可能的替代手工作业,提升产品品质的稳定性。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经培养了一批精益化管理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保障。

项目投产后有利于公司提高自主产能,以应对不断增长、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随着项目产能的逐步释放,需要公司的营销能力及时跟上并消化新增产能,同时需要协调安排好日常流动资金需求,以确保项目正常运营。

七、 签订《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摘要

甲方:平舆县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1、 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赁厂房,并设立公司开展户外休闲产品的生产及销售。

2、 项目总投资5亿元。总租赁厂房为80万平方米,在全部厂房到位的第二年,项目产值将达到20亿元的生产规模。

3、 甲方按照乙方生产要求建设厂房及配套建筑,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甲方厂房租金前两年免费,第三年至第七年月租金按每平方米1元征收,第八年及以后月租金按每平方米4元征收。每期厂房自交付之日起,按此条款执行。

4、 出口退税方面,在乙方申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税。

5、 物流方面,企业通过公铁联运班列运输的,乙方在出口第一个集装箱之日起的五周年,甲方承诺:乙方从平舆工厂经驻马店铁路运到宁波北仑港口,每出口一个40英尺的标准集装箱,乙方只需支付2500元的物流运输费用,剩余不足部分由甲方负责承担。同时甲方必须根据乙方出货的要求按时确保乙方的货柜需求,如因甲方无法调配到

足够的货柜导致乙方延期交货造成的损失或者改变运输途径而增加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乙方提交相关材料之日起的30天内将乙方增加的费用及损失补贴到位。

6、 甲方安排专项资金协助乙方免费对员工进行培训。

7、 甲方建立户外家具培训中心,专业培训户外家具产业工人。

8、 乙方有权决定对其承租的厂房及土地是否购买。

9、 若乙方配套供应商生产企业进驻乙方园区,经乙方认可也应当享受本协议约定的优惠政策。10、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八、 备查文件

1、 五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2、 五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 《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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