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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墨龙: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1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方案使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使用期限: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3)公司非执行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职工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再领取监事津贴;

(2)公司外部监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按月发放;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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