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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0-052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结合公司自身具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对照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以一次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

规模。

2、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设置含权条款,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制定和调整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采用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包括回售或到期的公司债券等)、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政策要求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

与资金需求,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7、发行对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申请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9、增信措施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度,确保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展期和利率调整、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和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利率调整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是否提供增信机制及采取的具体方式、是否提供偿债保障措施及采取的具体方式、还本付息期限和安排、债券申报、债券上市、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

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及金额等事项;

7、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及《公司章程》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9、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前述第1至10项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同时生效。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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