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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基达鑫: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2-00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对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 11 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公司对年报问询函回复如下:

1、根据年报,你公司通过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供应链服务业务,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供应链融资本金余额为1.30亿元,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与供应链等业务相关的款项7.05亿元,支付与供应链等业务相关的款项6.70亿元。

(1)请说明你公司供应链服务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模式、业务规模及收入确认情况、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资金来源、主要客户、主要客户同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并结合该业务对你公司收入、利润、债务水平、利息费用的影响,对比该业务的利润率和你公司的资金成本说明开展该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该业务是否有助于提高你公司盈利能力。

回复说明:

(一)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模式:

公司开展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主要依托于公司主营业务优势,通

过各下属子公司促成上下游客户达成交易,提供交易过程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提供市场信息交流、市场关系拓展、上下游撮合服务,区域经济及市场分析、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仓储、资金配套等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协议涉及的石化类货物均存放于公司仓库、公司监管的仓库、认可的白名单仓储企业并使用公司指定的运输工具,由公司对货物进行监管,经公司许可才可提货出仓以保障公司的业务风险控制,此外部分业务还要求供应链管理服务需求方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或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其货的物权、控制权等方式来规避风险。目前,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基达鑫”)及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永盛”)两家公司开展。

(二)业务规模及收入确认情况:

2021年度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49.39万元,实现净利润273.08万元,其中:香港恒基达鑫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41.11万元,实现净利润149.08万元,恒基永盛供应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08.28万元,实现净利润124.00万元。

子公司依据与客户签订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协议约定的服务费用标准向服务对象收取一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费,并按收取的服务费金额确认收入。

(三)定价的依据及合理性

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定价主要参考市场上其他同类石化供应链企业的

报价,并充分考虑石化贸易链条中中小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需求及结合公司的资金成本、管理成本等综合因素,符合市场规律和具有合理性。

(四)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资金来源主要为香港恒基达鑫向金融机构筹措资金,恒基永盛实缴资本、公司内部筹集资金和向金融机构筹措资金。

(五)主要客户及关联关系

客 户客户类型关联关系
客户一石化贸易商公司控股股东
客户二石化贸易商无关联关系
客户三石化贸易商无关联关系
客户四石化贸易商无关联关系

上述客户一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友化工”),实友化工董事长王青运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与张辛聿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为母子关系。

(六)该业务对你公司收入、利润、债务水平、利息费用的影响,对比该业务的利润率和你公司的资金成本说明开展该业务的原因及合理性,该业务是否有助于提高你公司盈利能力。

2021年度,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对公司收入、利润、债务水平、利息费用影响及对比该业务的利润率和公司的资金成本情况列表如下:

公司名称 项 目香港恒基达鑫恒基永盛
金额(万元)占上市公司比例金额(万元)占上市公司比例
营业收入641.111.56%408.280.99%
净利润149.081.26%124.001.04%
利息费用326.5327.08%96.778.03%
净利润率23.25%/30.37%/
资金成本 占营业收入比例50.93%/23.70%/

公司为第三方石化仓储物流行业,主营属重资产运营项目,单体项目投资金额大,具有投资回收期限长等特点,而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可更好的与产业上下游业务客户进行联动,利用现有主营业务相关设施及服务等竞争优势,可根据客户的需求推进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提高了客户对主营业务的粘性有助于公司维持合理的库容出租率,有利于拓宽公司各仓储基地的非主营业务能力。从上表可看出,2021年度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收入、利润、债务水平以及利息费用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整体规模影响相对较小;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0.95%、20.43%、20.75%,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对整体负债率影响较小,不造成资金压力;净利润率均在20%之上,对比于公司重资产行业的主营业务,净利润率约在28%-32%区间,两者利润率相差不大,符合公司开展此项业务的预期;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仓储收入。近年来,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石化产品国际国内市场的格局和形势变化多端,市场价格水平剧烈波动,加之国内政策调整影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态势传导至仓储市场,出现了明显的区域竞争市场分化,这就要求仓储企业在不断提升自身仓储服务水平和能力的同时,结合自身优势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及痛点,提供更多元化的综合服务,通过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对客户的吸引力,形成客户对公司服务的粘性和刚性需求;加之区域内仓储罐容量仍在创出新高,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加,市场上部分同类龙头仓储企业亦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若公司

不及时开展相应的服务,将进一步影响公司的综合服务水平,与区域内同类仓储企业陷入未来的同质化价格竞争的低水平竞争格局,影响公司未来预期收益。

综上所述,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具有合理性和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力能力。

(七)独立董事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上述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描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2、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具有合理性并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力能力。

(2)根据年报,报告期末你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33亿元,其中应收供应链融资本金1.30亿元,应收三名欠款方余额分别为1.11亿元、0.14亿元和0.05亿元,你公司按0.3%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请你公司说明三名欠款方的名称、具体账龄、是否逾期、欠款方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你公司同欠款方开展供应链的规模及确认的收入,并结合三名欠款方的财务状况说明按照0.3%的比例计提坏账是否充分适当,融资本金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回复说明:

(一)三名欠款方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业务周期(天)是否逾期是否为公司关联方2021年度资金往来累计金额2021年期末 往来资金余额2021年确认收入金额
客户一7522,108.5411,140.44244.23
客户二4914,316.071,400.32111.84
客户三360500.00500.0044.52
合计36,924.6113,040.76400.59

注:客户二为实友化工

(二)结合三名欠款方的财务状况按0.3%的比例计提坏账是否充分适当,融资本金是否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1、公司其他应收款的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往来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逾期账龄组合供应链管理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类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逾期天数的分类,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类款项外的其他应收账款,其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账龄分布,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其他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考虑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轻资产、高现金流入及流出、交易保证金及公司对标的货物的控制权等因素,故参照金融企业的五级分类方法,以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期末情况详见如下:

类别期末余额(元)
账面余额(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正常111,404,385.00334,213.160.30
正常14,003,230.0042,009.690.30
正常5,000,000.0015,000.000.30
合计130,407,615.00391,222.85-

2、按逾期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全部分类为正常类的应收供应链管理服务款,正常类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在合理范围内,例如:金信诺(股票代码300252)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信用期组合计提的比例0.78%。

3、按逾期账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2021年年末无逾期的应收款项。

截止2022年3月11日,已全额收回客户一、客户二2021年度供应链管理服务往来款项;客户三因业务未到期,且均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供应链管理服务费用;公司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的标的货物在公司控制的储罐内,公司在判断客户无法正常履行服务协议义务时可及时处置货物,终止供应链管理服务,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我们未发现公司存在上述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描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2、计提坏账的比例与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在合理范围内,较为充分适当;截止目前供应链管理服务往来款项均按合同到期收回,暂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3)根据年报,报告期内你公司收到与供应链等业务相关的款项

7.05亿元,较2020年度增长74%;支付与供应链等业务相关的款项6.70亿元,较2020年度增长22%。请你公司结合供应链业务规模说明报告期内供应链业务现金收支较2020年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供应链业务的大额现金收支是否对你公司日常经营和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供应链业务的大额现金收支是否安全,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以及你公司为保证现金收支安全采取的措施。回复说明:

(一)报告期内供应链业务现金收支较2020年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涨跌会引起行业内进出货的意愿,石化工厂和贸易商进出货意愿也会随之增加,同时当大宗商品价格下跌时,石化工厂以低价采购和储存生产原材料的意愿就更为凸显。报告期内,国际油价呈现坚挺上扬趋势,加上国内疫情控制得力,复工复产情况良好,石化工厂和贸易商进出货频次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公司仓储客户对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需求和频率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周期一般为30-90天居多,具体情况如下:

周期类别2021年供应链管理服务金额(万元)2020年供应链管理服务金额(万元)
30天19,082.231,363.82
60天34,395.4135,921.96
90天11,502.297,323.78
120天1,500.741,579.82
360天500.008,664.01
合计66,980.6754,853.39

2021年支付与供应链等业务相关的款项为6.70亿元,较2020年度增长22%,增加1.21亿元,其中30天内的增加额为1.77亿元。2021年度供应链业务交易周期的缩短以及交易金额的增长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累计发生数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因此,报告期内供应链业务现金的收支较2020年度大幅增长,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公司认为具有合理性。

(二)供应链业务的大额现金收支是否对你公司日常经营和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供应链业务的大额现金收支是否安全

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07.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0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0.75%,流动比率为2.49,速动比率2.48。

以上数据均反映出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大额现金收支对公司日常经营及流动性未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自2018年度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以来,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安全措施未出现逾期未收回或坏账的情况,

所属年度按逾期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元)坏账发生额
2018年67,601,943.150.00
2019年30,366,126.430.00
2020年166,615,731.620.00
2021年130,407,615.000.00

截止2022年3月11日,已全额收回客户一、客户二2021年度供应链管理服务往来款金额;客户三因业务未到期,且均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供应链管理服务费用,预计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综上,公司认为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现金收支具有安全性。

(三)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恒基永盛

因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应收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费为其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在“应收账款”核算。而提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资金为“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因此在“其他应收款”核算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提供的往来资金属于经营性往来,是恒基永盛开展日常经营范围业务必须发生的资金支出,认定为经营性往来是合理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主营是促成上下游客户达成交易,提供交易过程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恒基达鑫主营业务的仓储业务客户及有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需求的石化工厂和石化贸易商。上述恒基永盛与实友化工之间的经营性往来资金均属于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范围,与香港恒基达鑫、恒基永盛和其他客户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的业务模式一样。公司认为该部分资金系与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的经营相关,不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也不属于财务资助。

(四)为保证现金收支安全采取的措施

1、根据业务需要通过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需求方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

2、石化类货物均存放于公司仓库、公司监管的仓库或公司认可的白名单仓储企业,并使用公司指定的运输工具,存放于公司仓库的石化类货物均购买了财产一切险;

3、通过仓储合同条款及其他方式约定货物的物权、控制权归属公司;

4、货物每日实时获取监管仓货物数据;

5、定期安排人员或机构前往监管仓进行货物盘点及核实;

6、监控货物物流路线及进出货量比对方式核实货物真实性;

7、获取有关部门或其他机构提供关于供应链业务的资料及文件;

8、由公司对货物进行监管,经公司许可才可提货出仓以保障公司的业务风险控制;

9、公司预计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存在风险时,具备随时对控制及存储在公司的货物进行处置的能力。

(4)根据你公司随年报同时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你公司拟同控股股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一年内累计收取供应链管理服务费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300万元;同时供应链管理服务项下所涉及的供应链预付货款金额任意时点不得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请你公司说明同控股股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定价方式,并对比你公司资金成本和服务费率说明定价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提高你公司利润水平,是否构成利益输送以及你公司如何保证应收款项及时收回,避免构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回复说明:

(一)同控股股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定价是否合理

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定价主要参考市场上其他同类石化供应链企业的报价,石化贸易链条中中小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需求和充分结合公司的资金成本、管理成本等综合因素。2021年度,恒基永盛资金成本占本公司营业收入23.70%,根据每一笔业务的实际市场情况以及资金成本与管理成本为前提,与控股股东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亦遵循市场情况在该服务费率范围内开展业务。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定价,均采用上述方

式定价,遵循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定价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公司认为定价方式、定价具有合理性。

(二)是否能够提高你公司利润水平

恒基永盛2021年净利润率为30.37%,符合公司对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的净利润率预期,但受限于业务收入规模仅占公司营业收入0.99%,对利润水平影响十分有限。

(三)是否构成利益输送以及如何保证应收款项及时收回,避免构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均需基于供应链管理服务和上下游购销业务真实交易背景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包括:①提供市场信息交流、市场关系拓展、上下游撮合服务,②区域经济及市场分析、信息咨询服务,③为实友化工提供短期供应链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周期较短,一般为1个月。

子公司与实友化工开展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模式与其他客户开展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模式一致,协议涉及的石化类货物均存放于公司仓库内或使用公司指定的运输工具,由公司对货物进行实时监管,经公司许可才可提货出仓,对公司的业务正常开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同时,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控措施:

(1)存放于公司仓库的石化类货物购买了财产一切险;

(2)每日实时获取监管仓货物数据;

(3)定期安排人员或机构前往监管仓进行货物盘点及核实;

(4)监控货物物流路线及进出货量比对方式核实货物真实性;

(5)获取有关部门及其他机构提供关于供应链业务的资料及文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子公司恒基永盛因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应收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费为其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在“应收账款”核算。而提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资金为“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因此在“其他应收款”核算供应链管理服务资金属于经营性往来,是子公司恒基永盛开展日常经营范围业务必须发生的资金支出,认定为经营性往来是合理的,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自2018年度开展供应链业务以来,实友化工均按合同约定按时回款,从未出现逾期未收回或坏账的情况,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合作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2、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属于财务资助,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2、根据年报,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为0.72亿元,较期初增长93%,你公司称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子公司恒旭达商业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增加。同时,你公司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为账龄组合和逾期账龄组合,均按照0.3%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1)请你公司说明开展保理业务的具体模式、资金来源、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客户情况、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对比保理业务的利润率和你公司资金成本对比说明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回复说明:

(一)具体模式

保理业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旭达”)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客户需求,基于业务双方销售真实性的基础上,对于双方真实存在的应收账款提供账款管理服务,即由恒旭达按照一定比例向保理业务申请方预先支付应收账款,业务应付方在确认申请方销售后,将申请方相应债务转移至恒旭达项下,从而在该笔债务到期后,由应付方将业务款项汇入/兑付至恒旭达的账户或由恒旭达监管的账户。

(二)资金来源

保理业务资金来源主要为实缴资本5,000万元及公司内部筹集资金、银行借款。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建立健全保理业务相关内部控制,强化保理业务风险管理;

2、对业务申请人业务真实性进行审慎核查;

3、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运营的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应收账款债权公示登记,以形成优先于未登记债权的优先受偿权;

4、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服务业务周期不超过应收账款账龄周期;

5、提供应收账款融资金额不超过应收账款实际金额的80%; 6、对交易背景本身所产生的银行流水、发票、物流单、物流轨迹、交易确认单、货物存单等能够证实交易真实性的资料进行核查;

7、对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寄送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并与对方确认应收账款真实性及债权转让通知事宜;

8、对应收账款的付款方要求提供能够保障支付款项的证明文件等;

9、加强对保理业务交易过程风险的动态监控;

10、根据业和需要要求应收账款的付款方提供其它形式的担保。

(四)主要客户情况及关联关系

客户名称客户类型与公司关联关系本年交易金额(元)
客户一石化贸易商无关联关系507,632.72
客户二石化贸易商无关联关系1,281,048.78
客户三石化贸易商无关联关系2,762,574.42
客户四石化贸易商无关联关系10,492.51

(五)对比保理业务的利润率和你公司资金成本对比说明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2021年保理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517.69万元,扣除公司资金成本及其他运营成本后实现净利润153.48万元,净利润率29.65%;保理业务系恒旭达向公司主营业务客户提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之一,有利于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的提升,系对除主营业务收入外的其他业务收入补充。

恒旭达保理业务的开展是基于以公司仓储业务为依托,为主业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有利于凸显公司业务多元化发展的协同效应。主业客户通过恒旭达开展商业保理服务,有效解决和提高了主业石化仓

储客户资金周转效率,并有利于提高客户在主业化工仓储及装卸的周转频次,提升了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综合上述,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是合理的,具有商业合理性。

(六)年度审计机构核查意见

1、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开展保理业务的描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2、保理业务的净利润率高于公司资金成本,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原因是为主业客户提供供应链链条延伸服务,间接提升主业的盈利能力,具有商业合理性。

(2)请补充报告期末保理业务形成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账面余额、前五名欠款方、账龄、是否逾期、欠款方是否为你公司关联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并说明报告期末保理业务形成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说明:

(一)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末,保理业务形成应收账款为3,944.60万元,全部欠款方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账龄是否逾期是否为关联方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已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客户一一年以内29,958,983.6339.7089,876.950.30
客户二一年以内8,902,830.1511.8026,708.490.30
客户三一年以内584,168.720.771,752.510.30
合计39,445,982.5052.27118,337.950.30

以上客户均在保理业务服务期限内,未产生逾期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对该类业务按0.3%计提坏账准备。

(二)报告期末保理业务形成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余额为0万元,原因是2020年度发生的保理业务已于2020年8月按期全额收回且无跨期保理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保理业务应收账款为3,944.60万元,均为本年度发生的保理业务,与上年同比增幅为100%,是形成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为3,944.60万元,较2020年增加3,944.60万元,主要为增加应收保理业务本金及利息,其中应收保理本金3,923.88万元,保理利息20.72万元。截止2022年2月16日,已收回客户一及客户三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共3,054.32万元,收回客户二

332.78万元本金,剩余550.93万元本金尚未到期。

公司为第三方石化仓储物流行业,主营属重资产运营项目,单体项目投资金额大,具有投资回收期限长等特点,而公司开展保理服务可更好的与产业上下游业务客户进行联动,利用现有主营业务相关设施及服务等竞争优势,可根据行业客户需求积极推进开展商业保理服务,为行业客户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账款管理服务,使客户粘性进一步增强。从公司经营效益及与主营业务的联动性上看,开展保理业务具备商业合理性。

(三)年度审计机构核查意见

1、我们未发现公司上述开展保理业务形成应收账款的描述及增长原因分析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2、由于报告期末开展的保理业务尚未到期,因此较上年期末保理业务已到期收回应收账款本金和利息而形成应收账款的大幅增加,是保理业务正常开展导致的,增加原因合理。

(3)根据年报,报告期末你公司逾期账龄组合账面余额为0.40亿元,较期初增长865.90%。请说明你公司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为账龄组合和逾期账龄组合的原因及合理性,逾期账龄组合大幅增长的原因,组合内应收款项的逾期情况,以及对两个细分组合均按照相同比例计提坏账是否充分、恰当。

回复说明:

(一)公司应收账款的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往来款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显著差异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逾期账龄组合供应链管理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类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逾期天数的分类,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和供应链管理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类款项外的其他应收账款,其相同账龄的应收账款具有类似信用风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账龄分布,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公司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为账龄组合和逾期账龄组合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主业是仓储装卸业务,依托主业开展了为主业客户提供的供应链管理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公司根据这两类不同类型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将仓储装卸业务客户按账龄组合为基础,供应链管理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类客户参照金融企业的五级分类按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通过对两类组合的不同违约风险敞口分析,分别确定账龄组合和逾期账龄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计提对应的坏账准备。

(1)公司主营业务为仓储装卸业务,考虑公司的客户为石化行业的大型集团公司,违约风险较小、存储的商品同时作为公司担保物、公司与客户对账确认所需时间等因素,故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期末情况详见如下: 单位:元

险特征

账龄

账龄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2,569,239.0132,569.240.10
1至2年334,602.3566,920.4720.00
合计32,903,841.3699,489.71-

仓储装卸业务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集中在账龄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1年以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1%,账龄在1至2年的计提比例为20%,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在合理范围内,例如:宏川智慧(股票

代码002930)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中账龄为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0.01%。

(2)公司其他业务为供应链管理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考虑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等因素,故参照金融企业的五级分类方法,以逾期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期末情况详见如下:

类别期末余额(单位:元)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正常39,787,250.44119,361.750.30
合计39,787,250.44119,361.750.30

①按逾期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全部是正常类(即未逾期)的应收保理款,正常类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3%,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在合理范围内,例如:金信诺(股票代码300252)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信用期组合计提的比例0.78%;

②逾期账龄组合大幅增长的原因为子公司恒旭达商业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增加;

③按逾期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2021年年末无逾期的应收账款。

(三)逾期账龄组合大幅增长的原因,组合内应收款项的逾期情况,以及对两个细分组合均按照相同比例计提坏账是否充分、恰当

两个细分组合本年期末余额虽均按照相同比例0.3%计提坏账准备,但公司是根据不同类型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分析,分别确定两个细分组合不同情况下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同时对于不符合两

个细分组合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已从两个细分组合中剔除,并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因此对两个细分组合计提的坏账是充分的、恰当的。

(四)年度审计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将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为账龄组合和逾期账龄组合是合理的;

2、公司逾期账龄组合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合理的;

3、公司逾期账龄组合内的应收账款无逾期情况;

4、公司对两个细分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充分的、恰当的。

3、根据年报,你公司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1.88亿元,较期初增长70%,你公司称增长的原因主要为子公司信威国际以及恒旭达银行贷款增加,两家子公司分别从事投资及商业保理业务。请你公司说明两家子公司报告期末的贷款情况,报告期内从事的具体业务和经营业绩,并结合两家子公司对你公司业绩的贡献程度说明报告期内两家子公司贷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两家子公司贷款增加是否对你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回复说明:

(一)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短期借款金额(元)
信威国际有限公司70,148,475.00
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54,484,123.83
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38,851,907.80
武汉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有限公司24,790,694.45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10,002.78
合计188,285,203.86

(二)两家子公司贷款情况

(1)信威国际银行贷款情况如下:

信威国际通过境外银行融入短期质押借款7,00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短期质押借款本金余额为7,000万元,质押交易性金融资产6,000.46万元、货币资金999.54万元。

(2)恒旭达银行贷款情况如下:

恒旭达通过在银行质押的1,000万元和2,000万元定期存单及由公司向恒旭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融入短期借款,截止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本金余额为3,880万元,质押保证金3,000万元。

(三)子公司具体业务及经营情况

(1)信威国际主要业务主要为股权及产品投资。

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港币万元

(2)恒旭达主要以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客户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等以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事项进行业务开展。基于业务双方销售真实性的基础上,对于双方真实存在的应收账款提供账款管理服务,即由恒旭达按照一定比例向保理业务申请方预先支付应收账款,业务应付方在确认申请方销售后,将申请方相应债务转移至恒旭达项下,从而在该笔债务到期后,由应付方将业务款项汇入/兑付至恒旭达的账户或由恒旭达监管的账户。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00
利润总额(万元)1,058.62329.41
净利润(万元)934.14281.71

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两家子公司贷款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两家子公司贷款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及保理业务量的增加之所需,公司为第三方石化仓储物流行业,主营属重资产运营项目,单体项目投资金额大,具有投资回收期限长等特点,而公司开展商业保理服务可更好的与产业上下游业务客户进行联动,利用现有主营业务相关设施及服务等竞争优势,可根据行业客户需求积极推进开展商业保理服务,为行业客户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账款管理服务,使客户粘性进一步增强。

信威国际贷款主要用于以恒基永盛为主体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近两年,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万元)2021年(万元)增加额(万元)
营业收入255.32408.28152.96
净利润189.51124.00-65.51

从上表可以看出,2021年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增加152.9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59.91%,全年恒基永盛支付供应链业务款项43,670.61万元;由于大宗商品价格的涨跌会引起行业内进出货的意愿,石化上下游客户进出货意愿也会随之增加;报告期内,国际油价呈现坚挺上扬趋势,加上国内疫情控制得力,复工复产情况良好,石化工厂和贸易商进出货频次较上年同期有大幅增长,对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需求和频率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属正常的市场行为,业务量的增加具有合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营业收入(万元)517.69245.04
利润总额(万元)217.0486.95
净利润(万元)153.4861.75

理性。恒旭达贷款主要用于保理业务。近两年,保理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万元)2021年(万元)增加额(万元)
营业收入245.04517.69272.65
净利润61.75153.4891.73

由上表可以看出,保理业务营业收入增加了272.65万元,净利润增加91.73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恒旭达存续保理业务反映应收账款余额为3,932.82万元,完结保理业务反映货币资金余额为4,982.06万元,以上合计8,914.88万元,除去恒旭达实收资本5,000万元,恒旭达保理业务的正常开展的资金缺口为3,914万元,需通过银行借款方式筹措解决。

综合上述,两家子公司贷款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合理的,开展此业务具有合理性。

(五)是否对你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两家子公司贷款均属子公司供应链及保理业务的正常需求,融资资金亦投入到业务中进行使用,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及保理业务周期一般控制在90天以内,属于合理使用银行贷款。

综上,我们认为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4、请详细补充说明你公司除主营业务石化仓储与装卸外其余业务的经营主体、经营模式、经营业绩、主要客户是否存在关联方、报告期内收支的现金、相关业务报告期末形成资产或负债的金额,并逐个说明开展相关业务同你公司主业是否存在关系、开展业务的合理性、对你公司偿债能力是否造成不利影响、是否有利于提高你公司盈利能力。请独立董事对公司其余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说明:

公司除主营业务石化仓储与装卸外,其余业务收入主要有供应链管理服务收入、保理收入、管理服务收入,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一)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

1、经营主体

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基达鑫”)及珠海横琴新区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基永盛”)开展。

2、经营模式

主要依托于公司主营业务优势,通过各下属子公司促成上下游客户达成交易,提供交易过程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提供市场信息交流、市场关系拓展、上下游撮合服务,区域经济及市场分析、信息咨询服务,物流、仓储、资金配套等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协议涉及的石化类货物均存放于公司仓库、公司监管的仓库或使用公司指定的运输工具,由公司对货物进行监管,经公司许可才可提货出仓以保障公司的业务风险控制,此外部分业务根据业务情况还要求供应链管理服务需求方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投保,或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其货的物权、控制权等方式来规避风险。

3、经营业绩

香港恒基达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营业收入641.11920.21
利润总额238.11166.30
净利润149.0885.56

恒基永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内供应链业务资产负债情况香港恒基达鑫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7,754.3432,532.23
负债总额9,242.8613,627.70
净资产18,511.4818,904.53

恒基永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4、供应链业务开展与主业的关联性、业务合理性、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及盈利能力

公司为第三方石化仓储物流行业,主营属重资产运营项目,单体项目投资金额大,具有投资回收期限长等特点,而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可更好的与产业上下游业务客户进行联动,利用现有主营业务相关设施及服务等竞争优势,可根据客户的需求推进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业务,提高了客户对主营业务的粘性和拓宽了公司各仓储基地的非主营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营业收入408.28255.32
利润总额182.71206.94
净利润124.00189.51

项 目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5,927.154,828.85
负债总额14,577.143,602.84
净资产1,350.011,226.01

业务能力;业务的开展具有合理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截至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20.75%,香港恒基达鑫资产负债率为33.30%,恒基永盛资产负债率为95.29%。公司及香港恒基达鑫具备偿还能力,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而恒基永盛通过供应链业务的模式与公司主营业务的联动,能够有效的形成供应链业务闭环,有效杜绝业务风险,禁止短债长投情况,使恒基永盛供应链管理服务资金全额覆盖业务需求;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影响。

(二)商业保理业务

1、经营主体

保理业务由下属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恒旭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旭达”)开展。

2、经营模式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客户需求基于业务双方销售真实性的基础上,对于双方真实存在的应收账款提供账款管理服务,即由恒旭达按照一定比例向保理业务申请方预先支付应收账款,业务应付方在确认申请方销售后,将申请方相应债务转移至恒旭达项下,从而在该笔债务到期后,由应付方将业务款项汇入/兑付至恒旭达的账户或由恒旭达监管的账户。

3、经营业绩

恒旭达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营业收入517.69245.04
利润总额217.0486.95
净利润153.4861.75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9,407.505,772.28
负债总额4,101.3419.60
净资产5,306.165,752.68

4、保理业务开展与主业的关联性、业务合理性、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及盈利能力

子公司在涉及石化领域业务开展商业保理服务可更好的与产业上下游业务客户进行联动,有利于充分发挥现有主营业务相关设施及服务等竞争优势,根据行业客户需求积极推进开展商业保理服务,为行业客户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提供账款管理服务,使客户粘性进一步增强。从公司经营效益及与主营业务的联动性上看,与主业进行联动业务开发,能够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加公司收益并通过仓储管理有效控制货物风险,形成业务的有效闭环,其具备业务开展的关联性及合理性。有效提高石化工客户资金周转效率的同时间接提高了客户在主业化工仓储及装卸的周转频次,提升了主业的盈利能力。截至到2021年12月31日,公司整体资产负债率为20.75%,恒旭达资产负债率为43.59%,公司及恒旭达具备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管理服务业务

1、经营主体

管理服务业务由全资子公司珠海恒基达鑫石化仓储有限公司及扬州华鑫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开展。

2、经营模式

管理服务系公司通过向同行业其他仓储公司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

3、经营业绩

恒基达鑫石化仓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262.35187.34
负债总额27.1277.75
净资产235.23109.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668.83598.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493.66511.50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5.1786.59

扬州华鑫: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资产总额1162.94831.19
负债总额312.51314.15
净资产850.43517.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506.391494.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184.88928.60

项 目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营业收入489.76596.54
利润总额131.36116.29
净利润125.65109.67

项 目

项 目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0年12月31日 (经审计)
营业收入1,416.001,356.63
利润总额449.98516.44
净利润333.38382.8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1.51566.30

4、管理服务业务开展与主业的关联性、业务合理性、对公司偿债能力影响及盈利能力

管理服务业务系公司通过向同行业其他仓储公司提供运营管理服务,属于公司的经营范围,与主营业务匹配,管理服务业务的开展与主业具有直接关系,业务的开展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除主营业务石化仓储与装卸外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商业保理、管理服务等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客户开展,为公司除主营业务收入外还增加了新的业务收入来源;同时以供应链管理服务为基础,吸引更多的石化工厂和贸易商将石化类货物存储在公司仓储基地,将进一步增加主营业务收入,业务开展具有合理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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