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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荣盛石化关于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沟通,查阅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关联交易协议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二、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荣盛石化及其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及其子公司采购燃料及动力等,预计总金额为200,000万元,去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785.49万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项炯炯对该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荣盛控股成立于2006年9月13日,注册资本80,800万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法定代表人为李水荣,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

管理咨询,室内外建筑装饰,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贵金属(不含专控)、黄金制品、煤炭(无储存)、金属材料及制品、钢材、建筑材料、轻纺原料及产品、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光伏产品、水泥及制品、木材及制品、五金交电、日用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荣盛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项之规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荣盛控股拟签订《购销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乙方: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交易内容:甲方根据具体需求向乙方采购煤及酒水等

交易定价:甲乙双方参照同期同地区类似规格的一般市场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和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确定

结算方式:按月进行结算,以电汇方式进行付款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并保证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偏离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因此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将持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及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

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关联董事李水荣、李永庆、李彩娥、项炯炯对该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关联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根据相关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所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荣盛石化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 盼 夏 翔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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