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申报时间:2020年5月8日 |
保荐机构编号:Z27074000 |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 内容 |
保荐机构名称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 |
主要办公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
法定代表人 | 何如 |
保荐代表人 | 顾盼、夏翔 |
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 | 0571-85316102 |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 内容 |
发行人名称 |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 | 002493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红阳路98号 |
主要办公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益农镇浙江荣盛控股集团大楼 |
法定代表人 | 李水荣 |
联系人 | 全卫英、胡阳阳 |
联系电话 | 0571–82520189 |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 2018年6月26日 |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 2018年7月18日 |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 2018年年度报告于2019年4月17日披露 2019年年度报告于2020年4月23日披露 |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公司在2018年7月18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持续督导期”)发布的主要信息披露文件由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后,再报交易所公告。 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
2、现场检查情况 | 持续督导期内,2018年度,保荐代表人于2019年1月18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2019年度,保荐代表人于2020年1月11日、1月16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决策与控制、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情况。同时,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干部等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情况 |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代表人督导公司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内能有效执行上述规章制度。 |
4、督导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情况以及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056.7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95,943.23万元,存放于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萧山分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萧山支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保荐代表人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等方式核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情况。 |
项目 | 工作内容 |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
6、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发表独立意见18次。2018年9月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股权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年1月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19年4月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年5月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年7月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年8月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19年9月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19年10月出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7、保荐人发表公开声明情况 | 无。 |
8、保荐人向交易所报告情况 | 无。 |
9、保荐人配合交易所工作情况(包括回答问询、安排约见、报送文件等) |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按时向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文件,不存在其他需要保荐 |
项目 | 工作内容 |
人配合交易所工作的情况。 |
五、对发行人、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参与保荐工作的评价
项目 | 情况 |
1、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发行人能够按照本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能够如实回答保荐人的提问并积极配合现场工作的开展。 |
2、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参与保荐工作的情况 | 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勤勉尽责,能够较好完成相关工作。 |
3、其他 | 无。 |
六、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
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其他重大事项 | 无。 |
七、其他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 | 说明 |
1、发行前后发行人经营业绩变动及原因分析 | 无。 |
2、持续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人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 盼 夏 翔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何 如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