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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石化: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之2020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3

债券简称:19荣盛G1 债券代码:112914债券简称:20荣盛G1 债券代码:14908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

二零二零年五月

声明本报告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进行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荣盛G1债券代码:11291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10亿元。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2年。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4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2019年11月26日。

付息日:2020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金兑付日:2021年11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

(二)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名称: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149087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10亿元。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4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0年4月22日。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2年每年的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4年4月22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4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70%拟用于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经审计净资产415.68亿元,借款余额963.48亿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未经审计),发行人借款余额1,150.19亿元,较2019年末累计新增借款186.71亿元,占2019年未经审计净资产的44.92%。

公司2020年1-4月(未经审计)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项目累计新增借款
金额(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银行贷款176.7142.51
公司债券102.41
合计186.7144.92

浙商证券作为19荣盛G1和20荣盛G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浙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发行人的新增借款主要系浙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所需补充的流动资金,随着浙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的顺利投产,发行人的综合竞争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发行人将合理调度分配资金,确保按期偿付借款本息,上述新增借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孙远

联系电话:0571-87903236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2020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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