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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隆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271号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目录页次
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
二、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6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1页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271号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对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

一、 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文件一起送报并对外披露。

三、 管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同时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相关规定对 201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认定,并对上述认定负责。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2页

四、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五、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六、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结论是在受到鉴证报告中指出的固有限制的条件下形成的。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第3页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0年4月27日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本公司认为,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事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涉及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预算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与收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管理、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税务管理、财务报告、生产制造、食品安全与质量监控、市场营销、内部环境、风险评估、内部监督、关联交易控制、信息沟通传递等。

3、 纳入评价范围高风险领域

(1)食品安全与质量监控:产品生产、销售安全质量监控管理体系,操作执行过程中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精细化管理,建立并实施具有自身特色、符合行业特点的规范化管理体系,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22000:2005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和 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体系认证。公司质量控制体系贯穿原材料入库、生产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交付等各个环节,能够有效地对公司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检测和控制。

(2)资金活动:资金计划的全面、及时、准确,资金调度的合理性和资金运营活动的管控力度。公司为有效控制资金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筹资、投资以及资金支付过程中的申请、审批、付款等业务的各环节、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

(3)采购活动:市场预测的科学性、采购计划的合理性、采购方式的应变灵活性及验收、付款环节的操作规范性。

①公司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发掘、评价、考核和分类体系,对供应商进行科学管

理和有效约束。②公司将采购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完善的计划、询价、招标、采购、验收入库、付款等流程,并实时关注市场行情动态,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原因,并针对性地整改,严控物料成本。③公司品控部严格控制采购流程,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赴供应商处巡检,同时在物料入库时依照材料检验标准对物料进行

严格审查检验,将质量问题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生产管理:生产计划的科学、准确、及时性。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由生产部门根据营销管理中心提供的销售计划和市场销售预测信息,结合往年同期的实际生产情况、当前产品库存量、生产完成率以及产品生产标准等,拟定月度生产计划,经中心负责人审核,总裁批准后,抄送给财务、物料、质检、采购、生产等相关部门,各生产车间按照拟定的计划组织生产。公司拥有10万级高规格净化生产车间,引进了瑞士ABB装箱和码垛机器人、英国Domino激光喷墨打印机、日本Yamato分选秤、美国施魏科振动筛等国际知名先进生产设备,配置了自动化配料系统、高速化烘干系统、智能化包装系统和码垛系统等自动化系统,并购置卷膜成型机、预制袋包装机等国内先进设备,同时购买了瑞士万通自动电位滴定仪、自动电位滴定仪、原子荧光光谱仪等先进检测仪器,实现了“标准化、高速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现代化生产模式,提高了公司产品生产效率,降低人力物力消耗程度,有效地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和控制产品生产成本。

(5)销售业务:销售模式(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多样性、定价政策的有效性、客户信用管理的规范性、销售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及账款回收的及时性。公司制定了《销售业务管理制度》,对内部管理、销售计划、市场开发、合同订单、物流配送、客户关系管理、激励约束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保证了销售业务的正常运行及账款的及时回收。

(6)财务报告:编制财务报告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依据国家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系列科学的管理核算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与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7)全面预算: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执行、考核的有效性。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制度》,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了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对所有费用实行预算控制,确定了开支标准以及每项费用的具体归口控制部门,逐月检查,按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强化预算约束。

(8)资产管理:资产安全和存货库存量的合理性。

公司制定了包括《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盘点制度》等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的申购、入库、领用、付款、转移、报废等实物流程及相应的账务流程均实行岗位分离,并设置科学的OA办公电子流程平台,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

(9)战略和投资管理:投资决策机制、程序的规范性,风险评估、防范的有效性。 公司设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内外部环境定期检讨和调整总体战略,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对外投资相关事宜。公司战略与投资相关部门对公司业务所在行业领域及相关行业领域进行持续市场调研,搜集行业信息,出具调研报告,为公司的战略和投资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

(10)合同管理:规范性及签订、审批程序执行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并完善合同管理机制,强化对合同签署和执行的内部控制,防范和降低了公司法律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11)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性。

公司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标准,制定了信息披露的传递、审批程序及披露流程。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的工作,切实加强了与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反馈工作。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1%至2%之间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错报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1%至2%之间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

额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存在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对主要指标做出超过10%以上的修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5)发现重大缺陷并报告给管理层,在合理的时间内未予以整改落实;

(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3%至5%之间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定性标准主要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3)严重违规并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4)生产故障造成停产3天及以上。

(5)负面消息在全国各地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1)违规并被处罚。

(2)生产故障造成停产2天以内。

(3)负面消息在某区域流传,对企业声誉造成较大损害。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

(1)轻微违规并已整改。

(2)生产短暂暂停并在半天内能够恢复。

(3)负面消息在企业内部流传,企业的外部声誉没有受较大影响。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将随着企业发展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及市场波动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2020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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