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7月15日10:30在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办公楼 (226 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 1 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卞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的资金需求下,公司决定使用人民币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此期间如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正常支付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将已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也不存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