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风险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1.15条规定,如果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公开发行了8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4,5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286 号文同意,公司84,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6年5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辉丰转债”,债券代码“128012”。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辉丰转债尚有 844,329,100 元挂牌交易。
二、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预计2019年业绩为亏损,公司2018年度业绩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1.15条规定,如果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公司2019年业绩情况尚需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