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那个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为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公司年度审计的报酬为99万元(含税),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25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064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80人 | ||||
2022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8.6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5.41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21.15亿元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12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32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458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亚太药业、天健、安信证券 | 年度报告 | 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未统计 | 二审已判决判例天健无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投资者 | 罗顿发展、天健 | 年度报告 | 未统计 | 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投资者 | 东海证券、华仪电气、天健 | 年度报告 | 未统计 | 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伯朗特机器人 股份有限公司 | 天健、天健广东分所 | 年度报告 | 未统计 | 案件尚未判决,天健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闾力华 | 2003年 | 2004年 | 2003年 | 2021年 | 注1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章智华 | 2015年 | 2015年 | 2015年 | 2018年 | 注2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张凯 | 1997年 | 1996年 | 2012年 | 2020年 | 注3 |
注1:2022年,签署杭氧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海星股份、辉丰生物、上海金桥、税友软件等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新亚电子、益丰药房、高能环境、通程控股等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杭氧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海星股份、兆龙互连等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新亚电子、益丰药房、高能环境、通程控股等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杭氧股份、四方科技、金字火腿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药房、高能环境等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2年,签署杭氧股份、辉丰股份、税友股份3家公司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签署杭氧股份、辉丰股份2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签署杭氧股份、辉丰股份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复核了寒武纪、精功科技、辉丰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和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备查文件。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