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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利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
断,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罢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提议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罢免董事的提案》。鉴于方程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为了加快推进公司重
整进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提议罢免方程先生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职务,提请董事会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二、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
    公司董事长提议免去方程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第四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方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需要,在未聘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委任公司董事长王建新先生代
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自 2020 年 3 月 24 日起。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
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董事的罢免及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罢免董事
的提案进行表决。
    四、经审阅上述提案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方程先生不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能够胜任所聘岗位。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罢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和《关于解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并同意
将《关于罢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谭     超               刘鹏飞                    朱广峰
                                       2020 年 3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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