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2021年08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义宁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4月22日(2021-0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巨潮资讯网
2、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6月11日(2021-041)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3、2021年3月12日法院裁定受理中融信托公司对弘高慧目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2021-014)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巨潮资讯网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节 公司治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节 重要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节 财务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他有关资料。五、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弘高创意 | 指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弘高设计/设计公司 | 指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弘高装饰/工程公司/弘高工程 | 指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泰合数字 | 指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 | 指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弘高中太 | 指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龙天陆 | 指 | 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审计单位/中兴财 | 指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财务顾问 | 指 |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安信证券 | 指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江海证券 | 指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弘高 | 股票代码 | 002504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ST弘高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弘高创意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Beijing Honggao Creative Architectural Design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GC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宁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苗强 |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 |
电话 | 010-85370018 | |
传真 | 010-85370018 | |
电子信箱 | hgcy002504@126.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24,624,394.62 | 199,610,412.83 | -37.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4,665,384.80 | -12,325,094.48 | -424.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4,300,748.80 | -12,136,408.42 | -429.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098,486.95 | -4,501,247.28 | 213.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620 | -0.0120 | -416.6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620 | -0.0120 | -416.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2% | -1.95% | -54.8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485,773,459.74 | 3,501,504,400.67 | -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95,527,816.52 | 560,193,201.32 | -11.54%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7,000.00 | 稳岗补贴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5,213.4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577.48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
合计 | -364,636.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软装家具/园林景观等采购安装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综合性建设集团,项目范围涵盖国家政府机关用房、高端写字楼、星级酒店、商场及商业综合体、批量精装住宅、大型公共文化建筑、医疗康养、特色小镇文旅地产等多个板块。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较完备的资质证书,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创意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同时在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使弘高在国内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邀标的方式取得。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发展情况及市场地位
根据当前建筑装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对综合服务能力要求趋高、品牌效益显著增强等形势,公司在报告期内做了必要的管控和营销调整,一是对集团整体管理架构及人员进行了调整,优化业务管理流程,加强内控,强化法务、财务、内审等部门的工作职能,提升管理效率;二是调整市场经营方向及重点,发挥弘高创意的品牌优势及设计综合实力,利用已经完成和在施的北京第一高楼“中国尊”、杭州G20峰会主场馆、APEC会议雁栖酒店、成都环球中心、北大国际医院、北京国际中心、西安W酒店、哈尔滨太阳岛国宾馆等众多标志性项目树立的标杆形象,重点布局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地方热点城市的地标性建设项目和实力雄厚如大型央企国企、品牌信誉良好的优质企业的建设项目;三是以提高客户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体验为核心目标,着力提升设计施工一体化服务体系。
3、经营模式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多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投标工作由投标中心组织完成。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公开投标和邀请投标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主要方式包括:由业主直接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业主先确定总包再委托总包进行分包。工程一般按设计和施工进行分阶段招投标。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然后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设计业务工作流程如下:在项目中标签批合同后一般需要经过制订项目进度计划,成本立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交设计成果及确认交付等环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设计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源于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不懈追求。公司以服务为先导,设计为核心,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形成不对称竞争优势,集中优势资源优化一站式客户服务和品牌塑造,夯实营销体系及专业服务优势,加强设计环节转化后的工程管理,提升产业链两端高附加值的实力和竞争力。用品牌影响力、设计收入增加带来的高附加值利润弥补工程材料、人工成本上涨及拓展营销体系所消耗的费用,保证业务合理的利润空间,促进公司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围绕对客户体验和运营效率的终极追求,公司不断优化一站式服务流程及配套服务、架构设计、组织功能以及战略布局,内生和外延相结合成为生态型、学习型、增益型组织。
在此过程中,公司逐渐形成其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以下三大方面:
(一)品牌优势
成立27年以来,公司在酒店、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精品住宅、医疗展馆等等板块形成诸多业绩及技术积累,同时在设计施工一体化、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缔造了百余项高精工程,打造了良好的品牌效应。报告期内,公司及所承接的建设项目陆续荣获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北京建筑装饰优秀工程优秀设计(创意)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北京市建筑装饰优质工程奖、河北省建筑工程装饰奖、北京市建筑装饰行业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行业贡献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等,其中由公司设计和施工的上海西康?189弄项目获得堪称“建筑设计界奥斯卡”的凡尔赛国际建筑大奖殊荣。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奖项,铸就了弘高在行业中的品牌和信誉,为公司在既有市场保持竞争力以及新兴市场进行规模化扩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围绕设计和施工双轮驱动的模式搭建营销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展开全国市场战略布局,逐步建立以北京总部为中心,上海为华东中心、西安为西北中心、成都为西南中心、哈尔滨为东北中心的全国性市场网络,重点开发这些中心城市标志性建筑项目并提供优质服务,并通过标杆项目,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建立起以五大区域中心城市为核心的营销体系。另外,公司凭借技术服务优势,与多家大中型地产公司及央企、国企、上市公司有过长期项目合作, 上述公司资金充裕、项目资源丰富,持续性稳定性较强,而且公司已完成大部分央企地产公司的资质入库工作。未来公司将制定更完善的客户服务方案,与上述客户展开深度合作,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站式生态闭合产业链战略布局优势
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服务优势源于公司拥有齐备的设计及施工资质,使装饰设计与装饰施工形成一个有 机的整体,近几年,公司在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方案中合理应用新科技如建筑信息化模型(BIM)、虚拟现实科技技术(VR)、节能环保技术等,更好地将设计理念和工程施工相结合,再通过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优化工程质量控制,降低成本,提升运营管理效率,设计施工转化率逐年上升。弘高立足于提升企业及行业工业化信息化水平,从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服务入手,以高端制造的PDM管控平台+建筑业BIM为技术支撑,关注建筑装饰装配化产业园建设,整合环保生态、智能科技的材料、设备、产品资源渠道,实现供应链金融,在设计、产品、设备、工程、投资等关键服务节点,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技术创新优势
1、高新技术实力突出
公司在北京率先推行室内环境监测全过程跟踪,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使用室内空气检测仪、气相色谱检测等手段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的指标控制。同时,公司积极加强与节能公司合作,共同研发绿色环保材料和新技术转化,大力推广绿色环保材料的应用,将污染物指标降到无害程度。弘高装饰参与北京装饰行业绿色建筑标准的制定,成为北京建筑装饰协会委托的第一家行业绿色建筑标准试点单位。
2、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
结合首都的资源优势,公司建立了庞大的专家库,特聘国家知名的各方面专家、学者作为顾问团队, 其中含括了建筑学、结构、装修、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电气、弱电、声学、加固、造价、家具、展陈、法律等各方面,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答疑解惑,用强大的技术资源优势保障公司的客户服务水平。
3、技术创新成果丰富
公司重视科技创新和研发,重视技术成果转化。公司重视在施工中发现新的工艺作法,使用新型的工具,提高工程品质和运营效率。
4、参与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制定
公司积极参加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如,弘高装饰积极参编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建筑装饰工程》(标准号:HJ440-2008)、《室 内装饰装修选材评价体系》(立项号:20140888-T-609),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 规程》(标准号:DBJ/T01-26-200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号:
DBJ/T01-27-2003)、 《房屋修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标准号:DB11/509-2007)、《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标准号:DB11/T1087-2014)、《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程》、《陶瓷墙地砖胶粘剂施工技术规 程》,主编了《建筑装饰装修室内吊顶支撑系统技术规程》等。这些知识产权研究开发活动,提高了企业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三、主营业务分析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24,624,394.62 | 199,610,412.83 | -37.57% | |
营业成本 | 109,043,891.84 | 177,248,863.16 | -38.48% | |
销售费用 | 510,707.76 | 286,986.98 | 77.96% | |
管理费用 | 20,789,048.88 | 26,328,376.60 | -21.04% | |
财务费用 | 750,445.82 | 1,493,491.61 | -49.75% | |
所得税费用 | -79,254.05 | 1,013,120.61 | -107.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98,486.95 | -4,501,247.28 | 213.2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36,438.37 | 208,803.37 | -5,289.7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37,951.42 | -4,292,443.91 | -33.68%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24,624,394.62 | 100% | 199,610,412.83 | 100% | -37.57% |
分行业 | |||||
装饰装修业务 | 124,624,394.62 | 100.00% | 199,610,412.83 | 100.00% | -37.57% |
其他业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分产品 | |||||
装饰业务 | 110,143,297.97 | 88.38% | 180,922,594.55 | 90.64% | -39.12% |
设计业务 | 14,481,096.65 | 11.62% | 18,687,818.28 | 9.36% | -22.51% |
产品销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分地区 | |||||
西北 | 283,018.87 | 0.23% | 15,670,064.07 | 7.85% | -98.19% |
华中 | 5,157,469.75 | 4.14% | 15,458,733.09 | 7.74% | -66.64% |
华南 | 2,300,000.00 | 1.85% | 4,474,553.43 | 2.24% | -48.60% |
华东 | 13,854,355.12 | 11.12% | 33,574,374.91 | 16.82% | -58.74% |
华北 | 11,926,123.42 | 9.57% | 98,513,632.78 | 49.35% | -87.89% |
东北 | 91,103,427.46 | 73.10% | 14,554,387.05 | 7.29% | 525.95% |
其他 | 0.00 | 0.00% | 17,364,667.50 | 8.70% | -100.00%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装饰装修行业 | 124,624,394.62 | 109,043,891.84 | 12.50% | -37.57% | -38.48% | 11.62% |
其他业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分产品 | ||||||
装饰装修业务 | 110,143,297.97 | 97,457,327.94 | 11.52% | -39.12% | -40.50% | 21.62% |
设计业务 | 14,481,096.65 | 11,586,563.90 | 19.99% | -22.51% | -13.95% | -28.49% |
产品销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分地区 | ||||||
西北 | 283,018.87 | 258,820.76 | 8.55% | -98.19% | -98.24% | 37.02% |
华中 | 5,157,469.75 | 4,577,254.40 | 11.25% | -66.64% | -66.87% | 5.83% |
华南 | 2,300,000.00 | 1,985,360.00 | 13.68% | -48.60% | -51.01% | 45.07% |
华东 | 13,854,355.12 | 11,787,756.38 | 14.92% | -58.74% | -61.61% | 74.67% |
华北 | 11,926,123.42 | 10,149,280.11 | 14.90% | -87.89% | -88.16% | 14.78% |
东北 | 91,103,427.47 | 80,285,420.19 | 11.87% | 525.95% | 525.61% | -1.1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分别下降37.57%、38.48%,主要原因为公司在选择客户方面较为谨慎,对于一些资金状况不良的客户公司没有参与项目投标和跟进,导致公司签约量下降,营业收入降低;
2、销售费用同比增加77.96%,主要原因为公司重新建立市场中心,费用为人员工资;
3、财务费用同比下降49.75%,主要原因为利息等支出减少;
4、所得税费同比下降107.82%,主要原因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导致;
5、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增加213.27%,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选择客户方面较为谨慎,客户质量较为优质;
6、筹资活动现金流金额同比下降5289.78%,主要原因为归还银行贷款导致。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38,855,535.28 | 1.11% | 44,593,486.70 | 1.27% | -0.16% | |
应收账款 | 2,696,807,513.32 | 77.37% | 2,732,374,962.58 | 78.03% | -0.66% | |
合同资产 | 285,070,373.40 | 8.18% | 274,892,654.74 | 7.85% | 0.33% | |
固定资产 | 4,185,132.69 | 0.12% | 4,817,509.19 | 0.14% | -0.02% | |
在建工程 | 926,951.67 | 0.03% | 926,951.67 | 0.03% | 0.00% |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0.97% | -0.97% | 银行贷款减少导致 | ||
合同负债 | 41,311,270.06 | 1.19% | 29,557,622.24 | 0.84% | 0.35% | 预收账款增加导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注1、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弘高装饰因与业主或供应商发生合同纠纷,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相关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共计33,793,824.31元,其中冻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账户包括: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11,535,716.67元,工商银行海南万宁人民西路支行1,928,079.00元,浦发银行西安文景路支行1,797,893.14元,建设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
1,697,398.69元,民生银行太阳宫支行3,715,740.53元,民生银行武汉江汉支行1,584,459.64元,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1,118,600.40元,华夏银行武汉江汉支行3,195,647.46元,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1,973,675.60元。
注2、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弘高设计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存在使用有限制的资金193,383.50元,系施工保证金。
注3、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中150,000.00元系履约保函的保证金。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装饰设计 | 50,000,000.00 | 255,476,602.35 | 177,042,517.94 | 14,481,096.65 | -9,639,794.29 | -9,520,270.13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装饰施工 | 200,000,000.00 | 3,406,131,831.53 | 359,649,863.31 | 110,143,297.97 | -50,467,373.96 | -50,876,389.5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面临风险
1.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1.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六)规定: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1.2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1)第201233号)”。
1.3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11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政策及宏观经济波动的风险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行业产业政策的变化会对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以及商业投资活动等造成直接影响,从而对建筑装饰行业的业务需求和业务结构带来较大影响。近年来,为了调整房市结构、防止房价上涨过快,挤 压房市泡沫以避免出现大的资产泡沫化,国家采取了金融、税收、行政等一系列手段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目前,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主要集中在住宅领域,公司从事的业务主要涉及公共建筑和商业地产领域,如果未来政策调调控扩大行业领域范围,很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另一方面,公司的客户大多同时从事商业地产和住宅开发,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能对公司项目的实施进度及付款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建筑行业中的建筑装饰及建筑设计,整个行业景气程度与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呈现高度正相关,国家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行业有较大的影响。现而今全球经济以及我国的经济增长水平持续放缓,将会影响建筑装饰及建筑设计服务的需求,从而对公司的未来业务拓展、业务订单量、施工进度及客户汇款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减值风险
公司近两年经营规模战略性收缩,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应收账款与营业收入占比相对偏大,公司通过计提坏账减值准备对冲该等风险。
4.主要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建筑装饰行业主要为固定造价合同,因此毛利率对装饰材料的采购价格的波动存在一定明感性。公司通过内部的集采平台与材料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框架、向甲方洽商增补合同金额、利用公司积累经验从公司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安排工
程物资的采购等措施转移了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如在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则仍然对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对措施
(1)公司将加强工程项目进度款的催收,加快工程项目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及营运资金的水平;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控制成本,以促使项目款项及时收回及支付,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在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经营问题下,公司预计以后经营年度签约量及营收规模趋于稳定,逐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及资金紧张的状况。
(2)截至目前,公司作为原告及被告涉及的未决诉讼案件多数尚在审理中,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作为诉讼的被告方,公司将组织法务部和外聘的专业律师,采取积极措施应对上述诉讼;作为诉讼的原告方,公司将准备充分的起诉材料及证据,采取有利措施追偿工程款项。另外,公司也将与各业主、供应商沟通协调,商讨解决方案。对于已和解、撤诉或已终审/仲裁案件,公司全力督促各供应商解除公司账户冻结,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于胜诉的案件,公司将及时申请可以执行的财产,以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3)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并保证签约项目的质量,新项目开工的情况下优先保证业主预付款项目的实施,积极承做优质客户的项目,同时减少垫支项目,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顺利周转。
(4)公司将继续优化治理结构和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公司从目前现实考虑及未来经营发展,积极谋求资产及股权重组,亦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及业务需求,通过行业投资者进行收购重组,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争取尽快摆脱目前经营困境。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5.84% | 2021年05月26日 | 2021年05月27日 | 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不适用,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出现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提倡“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施工理念,并不断加强对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将居住空间与自然相契合,努力践行“构筑科学舒适的空间环境”使命。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业绩承诺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共同承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900万元、29,800万元、39,200万元。弘高设计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1)弘高设计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 年1月1日至2016 年12月31日 | 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合计应注销股份数量139,203,893股,应返还公司的现金金额13,920,390元,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股份数量70,782,809股,弘高中太应注销股份 |
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与甲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2)除非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否则,承诺期内不得改变弘高设计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3)净利润以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准。1、如弘高设计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向甲方支付补偿。2、当期应补偿金额中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内部按照 | 数量68,421,084股;弘高慧目应返还公司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返还公司现金6,842,109元。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返还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已向公司返还现金6,842,109元,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3675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583633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司法冻结,上述冻 |
股权交割日前各自持有的弘高设计出资额占其合计持有弘高设计出资额的持股比例分担本条约定的补偿金额,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就其应承担的补偿事宜互负连带责任;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发行的股份价格。3、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在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分配股票股利的,则应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调整前)×(1+转增或送股比例)。4、东光微电在承诺期内已分配 | 结行为致使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理股份注销,因此,控股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注销补偿。公司将密切关注业绩补偿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督促大股东尽快推进业绩补偿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的股份。东光微电应为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7、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资产重组定向增发股票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5日 | 严格履行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重组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公司自发行股份完成之日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5日 | 严格履行 |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会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何宁、甄建涛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了避免同业竞争,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出具了《关于避免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在本次东光微电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东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光微电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的现有业务或该等企业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与东光微电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纳入东光微电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企业不再从事与东光微电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 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 | 严格履行 |
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何宁、甄建涛 |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陆、李晓蕊,以及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均已于2014年7月30日作出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弘高设计资金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承诺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弘高设计借款或占用弘高设计的资金。" | 有效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何宁、甄建涛 | 其他承诺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出具了《关于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遵循五分开原则的承诺,承诺如下: 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公司/本人保证不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在本公司/本人为东光微电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东光微电造成经济损失,承诺方将向东光微电进行赔偿。 | |||||
何宁、甄建涛 | 其他承诺 | 何宁夫妇承诺:"对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前发生的或源起于交割日前潜在将要发生的、产生经济损失的员工住房公积金问题承担赔偿责任,如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存在任何违法违规问题造成补缴、罚款或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所引起的损失),本人承诺共同、无条件承担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追偿,保证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
何宁、甄建涛 | 其他承诺 | 何宁夫妇承诺:"对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前发生的或源起于交割日前潜在将要发生的、产生经济损失的员工社会保险费问题承担赔偿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责任,如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社会保险费方面存在任何违法违规问题造成补缴、罚款或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此导致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所引起的损失),本人承诺共同、无条件承担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且在承担相关责任后不向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追偿,保证弘高设计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何宁、甄建涛 | 其他承诺 | 为了减少并规范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东光微电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东光微电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
何宁、甄建涛 | 其他承诺 | 何宁夫妇承诺:"本人对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前发生的或源起于交割日前潜在将要发生的、产生经济损失的诉讼事项承担赔偿责任。本人 | 2014年06月06日 | 2014年10月16日起,长期有效 | 严格履行 |
将在该等损失确认时将损失额无条件全额补偿给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合计应注销股份数量139,203,893股,应返还公司的现金金额13,920,390元,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股份数量70,782,809股,弘高中太应注销股份数量68,421,084股;弘高慧目应返还公司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返还公司现金6,842,109元。 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返还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已向公司返还现金6,842,109元,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7175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917596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司法冻结,上述冻结行为致使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理股份注销,因此,控股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注销补偿。 目前相关股东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和解及债务重组。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财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和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揭示了公司可能存在的持续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师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述事项主要是针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予以关注,不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 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无影响。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申请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申请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程款32805989.87元: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质量保证金6464700.73元;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上述第一项工程款的逾期付款利息,以 | 4,599.23 | 否 | 仲裁审理中 | 无 | 仲裁审理中 |
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申请人支付自申请人代垫该笔仲裁费用之日起至实际付清该笔代垫仲裁费费用之日止的利息。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长白山保护开发区腾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6901799.53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 | 690.18 | 否 | 执行中 | 2020/11/23收到判决书生效3日内支付弘高装饰1.装饰装修工程款1204513.14元2.自2019/8/20至实际付清之日,以上述工程款为基数按照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受理费32860元,由被告长白山负担13473元,弘高负担19387元。鉴定费33409元,由长白山负担21382元,弘高负担12027元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森汇分公司、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西田舍酒店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本金16608980.97元及利息,利息暂计算为989713.25元;2.请求被告依法返还履约保证金 | 2,311.81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5000元;3.请求判令被告赔偿损失5160000元;4.三被告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诚泓融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2993368.18元;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193119.73元;以上共计人民币4186487.91元;3.请求判令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 418.65 | 否 | 案件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 2019/9/25 调解1.被告于2020/3/18前支付原告工程款2993368.18元及利息损失25146元;2.双方再无争议。案件受理费20146元及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森洪利木制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付清货款2836349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在货款被告欠款产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日期间),计人民币20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由。 | 285.63 | 否 | 执行中 | 2020/6/4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2836349元;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836349元为基数,分别自2019年1月6日起至2019/8/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驳回 | 执行中 |
其他。案件受理费29419元,由被告负担。 | |||||||
原告:北京吉天铭家居装饰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被告立即支付工程款1399320.61元;2、令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按国家规定支付未付工程款违约责任,利息损失。 | 139.93 | 否 | 执行中 | 2020/1/2 收到判决:一、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吉天铭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180695.2元;二、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北京吉天铭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1180695.2元为基数2016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前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利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北京吉天铭木家居装饰有限公司其他的诉讼请求。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 | 153.37 | 否 | 执行中 | 2019/12/24 一、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 | 执行中 |
立即支付原告货款共计1533663元;2、判令被告(以1533663元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自2018年2月1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 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383663元;二、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損失(以1383663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驳回原告北京盛大祥瑞木业有限公司的其它诉讼请求 | ||||||
原告:北京钰堂国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材料款2334919.53元及利息;诉讼费 | 233.49 | 否 | 执行中 | 2019/11/14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七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334919.53元;以2334919.53元为基数,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2/10至实际给付之日止;诉讼费12740元,由被告承担。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恒丰基业玻璃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 | 113.73 | 否 | 执行中 | 2020/6/9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货款 | 执行中 |
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947767.3元;违约金189553.46元;诉讼费 | 947767.3元;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违约金189553.4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7518元,由被告承担。 | ||||||
原告:郑州卓欣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674804.24元;违约金404883、诉讼费 | 107.97 | 否 | 执行中 | 2021/1/14登记判决书,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货款666967.24元,并支付自2017/1/19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2%的标准计算的违约金。受理费14517元减半收取7259元,卓欣负担53元,弘高负担7206远 | 执行中 | ||
原告:百达万盈(北京)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263719.49元及利息;诉讼费 | 126.37 | 否 | 执行中 | 2020/3/24 判决1.被告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货款763710.53元;2.支付原告利息损失(以763710.53元为基数,自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自2019/8/20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驳回其他。案件受理费8087元,由原告承担3209 | 执行中 |
元,被告承担4878元。 | |||||||
原告:唐天云,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劳务费3731477.2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诉讼费 | 373.15 | 否 | 执行中 | 200/4/16 1.唐天云与弘高装饰之间的工程施工与劳务无效。2.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劳务费3563560.79元;案件受理费17654元,由被告承担。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永航伟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装饰项目款1274394.23元;利息损失;诉讼费 | 127.44 | 否 | 执行中 | 2020/9/16收到判决:一、弘高装饰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1253150.84元及利息(以1253150.84元为基数,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270元,由弘高装饰负担(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隆源轩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 | 592.47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即支付工程款557468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暂计350000元,共计5924684.5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原告:北京蓝美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材料款2099619.71元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209.96 | 否 | 执行中 | 2020/11/17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7日内支付货款2099619.71元,受理费23596元,鉴定费33920元由弘高承担 | 执行中 | ||
原告:海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向原告支付质量违约金900760.35元;2.向原告支付解约违约金1801520.69元;3.向原告支付工程管理费10679422.31元 ;4.向原告返还超支工程款5092917.11元;5.本案诉讼费、鉴定费及公正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 1,847.46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遵义侨龙财智希尔顿欢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 | 949.31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双方于2018/11月签订的《希尔顿欢朋酒店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已于2019/10/16日解除。2.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期延误违约金2550000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被告违约导致酒店延期开业产生的酒店预期收益损失3943126.2元(自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5月20日参照同级别欢朋酒店贵阳云岩欢朋酒店四月平均收益基数的30%计算),实际损失3000000元(申请人已支付给出租人的租金金额);4、诉讼费 | |||||||
原告:天津鑫宏远创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返还代付款人民币5787670.15元;违约金1157534.03元;诉讼费 | 694.52 | 否 | 执行中 | 2020/12/10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1.代偿款5787670.15元,2.违约金1157534.03元。受理费6041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65416元,由弘高装饰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吉兴天地(北京)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131.66 | 否 | 执行中 | 2020/8/4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278357.34元及 | 执行中 |
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316649.14元及逾期付款损失;诉讼费 | 逾期付款利息(以1278357.34元为基数,自2018/4/27起至2019/8/19日止,按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以1278357.43元为基数,自2019/8/20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lpr计算)2.驳回其他。案件受理费8325元,由被告承担。 | ||||||
原告:丁云寿,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支付农民工工资146万元;诉讼费 | 146 | 否 | 执行中 | 2020/12/8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七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826376.39元,驳回其他。受理费8970元,原告负担2938元,弘高负担6032元。 | 执行中 | ||
原告:郁建强,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工程款6252481.67元及利息(从2014/7/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银行贷款利率6%计算)。诉讼费 | 625.25 | 否 | 执行中 | 2021/3/29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4211191.67元及利息(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驳回其他。受理费40490元,减半收取20245元,由弘高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李智平,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农民工工 | 250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资250万元;2、诉讼费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黄山市申江假日酒店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工程款5438948.66元;诉讼费 | 543.89 | 否 | 执行中 | 2021/1/26收到调解书,1.欠付工程款4242300.61元,自2021/3起每月30日前向弘高支付工程款117800元至款清止,2.若未按上述约定,被告有权以未付款总额为基数自执行申请日起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至款清之日,3.未按上述任一期约定支付工程款,即可按剩余未付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无其他争议,5.受理费40738元,减半收取20369元,各负担10184.5元,被告在2021/6/31前支付给弘高公司。 | 执行中 | ||
原告:北京十里通达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077124.6元;诉讼费 | 107.71 | 否 | 执行中 | 2020/12/4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1.货款1077124.6元2.保全费5000元。受理费14500元减半收取7250元,被告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江苏省华海消防工程安装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被告:被告一:弘高装饰,被告二:刘纲,被告三:遵义侨龙财智希尔顿欢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告 | 214.61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四:遵义市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返还保证金12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判令四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85万元并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费(自2019/5/25起以8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至支付完毕为止);3.判令四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材料损失费10万元;4.判令四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人工损失262142元并支付从2020/2/26起至停工状态解除止的人工损失;5.判令四被告立即向原告赔偿损失80万元;6.判令四被告立即支付原告住房租赁费14000元;7.判令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 |||||||
原告:北京三江盛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按照结算协议支付工程款4263888.3元;诉讼费 | 426.39 | 否 | 执行中 | 2020/10/22 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4263888.3元。案件受理费40911元,由弘高装饰承担。 | 执行中 | ||
原告:哈尔滨小石匠装饰有限公司; | 180.87 | 否 | 执行中 | 2020/12/9收到判决书,判决立即向 | 执行中 |
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808718.16元;违约金;诉讼费 | 原告支付1.货款1808718.16元,2.违约金90435.91元,驳回其他。受理费21078元,减半收取10539元,由被告负担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被告: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设计费1017450元;违约金20349元;诉讼费、保全费 | 103 | 否 | 执行中 | 2020/9/21 1.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设计费757328.68元;2.驳回其他。案件受理费1414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707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2070元,被告承担8808元,原告承担3262元 | 执行中 | ||
原告:宝兴国晟矿业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支付货款12570689.94元、贴息34050元、违约金;诉讼费 | 152.59 | 否 | 执行中 | 2020/12/21收到调解书,弘高装饰于2020/12/28前支付1.货款12570689.94元,2.贴息款34050元以及违约金(以12570689.94为基数从2019/12/20起按照15.4%计算至2020/12/28),3.如弘高装饰未按时支付款项,还需支付违约金包含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未付货款为基数,从2020/12/29起按照15.4%计算至付清之日,4.原告返还装饰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不再对此票据进行 | 执行中 |
追索,5.受理费113356元,减半收取56678元,由弘高负担,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 | |||||||
原告:李丽军;被告:弘高装饰、稻香四季房地产、张明勇、李红君、吴玉辉;诉讼请求:1.请求弘高装饰支付工程款1160500元(以此为基数,自2020/2/3起按照贷款利率计算)2.稻香四季房地产、张明勇、李红君、吴玉辉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五被告承担 | 116.05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濮阳市梓豪世佳家俱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支付货款1777085元2、违约金,以177085为基数至给付之日按照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3、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 | 177.71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贵州谭氏新材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刘纲、遵义侨龙财智希尔顿欢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诉讼请求: | 397.65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1、支付工程欠款及保证金3976512.66元2、诉讼费 | |||||||
原告:重庆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刘纲、遵义侨龙财智希尔顿欢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市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确认与弘高装饰签订的《遵义希尔顿欢朋酒店装饰工程分包合同》无效,2弘高装饰、刘纲退还保证金2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以20万元为基数从2019/7/12起以月利率2%计算至退还之日,暂计算至2020/10/23为62533.33元),3、请求四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274694.19元及资金占用费(自2019/5/26起以4274694.1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至支付之日,暂计算至2020/10/23为612706.14元),4、请求四被告支付剩余材料损失476395.34元(自2019/5/26起以 | 689.76 | 否 | 执行中 | 1、解除原告与被告弘高装饰于2019/1/9日签订的《遵义希尔顿欢朋酒店内装饰工程的分包合同》,终止履行。2、由被告弘高装饰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3232132.49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从2020年3月6日起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以3232132.4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进行计算)3、有被告遵义侨龙财智希尔顿欢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内对上述工程款承担支付责任。4、由被告弘高装饰 ,刘纲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重庆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保证金2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从2012/9/21日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以2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进行计算),5、由被告弘高装饰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剩余材料损 | 执行中 |
476395.3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至支付之日,暂计算至2020/10/23为68283.33元(476395.34元*10%÷365*516天=68283.33元)),5、请求四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203030元,6、请求原告对本案涉及的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有优先受偿权,7、四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上述共计6897642.33元。 | 失费422773.02元。6、驳回原告的剩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083.00元减半收取30041.50元,鉴定费100000元共计130041.50元,由被告弘高装饰负担 | ||||||
原告:承德梵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伯斯特酒店有限公司;1.判令弘高支付工程款1713332元2.判令弘高装饰给付违约金138600元(自2020/6/9暂计算至20202/11/8,最终计算至给付完毕之日3.判令伯斯特公司在在欠付弘高装饰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给付责任4.诉讼费 | 185.19 | 否 | 执行中 | 2020/12/31日收到判决书:1.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拖欠工程款1312660.40元(已扣除质保金147666.60元),利息自2020年6月9日起以1312660.4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人民币货款逾期罚息利率为基础,上浮30%计算支付违约金直至实际给付之日;2.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733.69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5733.69元,由原告负担2426.72元,被告负担13306.97元。 | 执行中 |
原告:北京金福饰艺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货款1004920元,2逾期付款利息(违约金以货款为基数,自2018/1/3至2019/8/19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8/20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按照全国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报价利率计算)3.诉讼费 | 100.49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张帅帅;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材料款1047077元,2.按照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上浮50%即5.775%,自材料款应付之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为99323.36元,3.垫付工程款16873元以及预交税款424672.57元,4.保全保险费用,5.诉讼费、保全费 | 158.79 | 否 | 执行中 | 2021/4/7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七日内向原告支付1.货款1047077元,2.违约金,3.垫付款项441545.57元,4.保全保险费5106.77元。受理费9122元及保全费5000由弘高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临沂市兰山区君子兰板材厂;被告:济南铭澜家具有限公司、唐山市德拉斐尼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北 | 101.79 | 否 | 二审审理中 | 2021/2/22收到判决书,济南铭澜家具有限公司、唐山市德拉斐尼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弘高装饰于本判决 | 二审审理中 |
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票据金额1017936.7元及利息(以1017936.7元为基数,自2020/6/20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受理费 | 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1017936.7元及利息(以1017936.7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81元,由三被告负担。 | ||||||
原告:临沂恒顺建筑安装劳务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合同欠款1917767元,2、自2019/2/7至实际清偿之日,按照全国贷款利率计算逾期利息,暂计算至2020/10/31,共计人民币146685.2元,3、律师费20000元,4、仲裁费用 | 208.45 | 否 | 执行中 | 2021/3/3收到裁定书,在10日内支付申请人1、劳务费欠款1917767元,2、自2019/2/7至2020/10/30逾期利息144675.82元,支付以1917767元为基数年利率4.35%为标准,自2020/11/1起至实际支付之日的逾期利息,3、律师费20000元,4、仲裁费42449.61元。 | 执行中 | ||
原告:蔺卫栋;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拖欠的工程劳务费3811563.87元及利息(以此为基数,案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19/2/1至实际付清之日),2.诉讼费 | 381.16 | 否 | 执行中 |
执行中 | |||||||
原告:河北伯斯特酒店有限公司;被 | 497.65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工程维修费及未完成的工程款6263548.13元,2.违约金43501843.9元,3.诉讼费 | |||||||
原告:北京隆源轩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工程款3260383元及利息1071035.8元,(以3260383元 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三计算,自2018/1/14至支付之日),共计4331418.8元,2.诉讼费 | 433.14 | 否 | 执行中 | 2021/4/6收到判决书,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补偿款3260383元及逾期利息。受理费减半收取20726元,由弘高负担。 | 执行中 | ||
原告:福建鼎之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旭嘉置业有限公司;诉请请求:1.材料款1673842.2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50215.27元(合计1724057.47元),2.旭嘉置业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诉讼费、财产保全费 | 172.41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北京博宇通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 | 136.4 | 否 | 执行中 | 2021/6/1收到判决:判决生效后7日内支付投标保证金136.4万元及 | 执行中 |
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投标保证金1364000元,2.资金占用费(以230000元为基数,自2017/7/1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其中2019/8/19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2018/8/20之后按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四倍计算;以1134000元为基数,自2018/7/1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其中2019/8/19前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2018/8/20之后按全国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利率四倍计算),3.诉讼费 | 利息,案件受理费8538元由被告承担。 | ||||||
原告:北京德兴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被告:南通普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共同支付票据金额3000000元及利息(以3000000元为基数,自2019/12/12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共同承担 | 300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诉讼费 | |||||||
原告:中实嘉信(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稻香四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货款1544838.63元,2.违约金77241.9315元,3.被告二对被告一承担连带责任,4.诉讼费。 | 162.21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上海联虹置业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6960527元及利息44663.38元(以6960527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9日开始计按照银行间同业资金拆借利率计算,暂计至2021年4月6日,最终计算至实际支付日至);以上两项共计7005190.38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 700.52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
原告:天津达因建材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返还款项 | 100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1000万元及2019/12/26至本次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期间的利息,2.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 | |||||||
原告:大勤(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告:1、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北京红石国际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北京黑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4、赵巍5、曾清雷6、高阳;诉讼请求:1【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红石国际签订的合伙协议2、判决被告红石弘高返还原告投资款100万元,被告红石国际、被告黑岩资本、被告弘高创意设计、被告赵巍、曾清镭、高阳对此承担连带责任3、判决被告嘉兴红石弘高向原告支付投资收益(以100万为基数,年利率9.6%为标准,自2019/4/2日起至实际返还全部投资款之日止),被告北京红石国际、黑岩资本、弘高创意 | 100 | 否 | 一审审理中 | 无 | 一审审理中 |
其他诉讼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14年10月,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以下简称“弘高创意”)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方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承诺弘高设计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900万元、29,800万元、39,200万元,如弘高设计在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则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应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十个工作日内,以其自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向公司支付补偿。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17年10月26日出具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2016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弘高设计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50,035,462.97元,较承诺数少141,964,537.03元,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应向上市公司补偿股份139,203,891.28股,补偿现金13,920,389.13元,其中弘高慧目应补偿股份70,782,809股,补偿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补偿股份68,421,084股,补偿现金6,842,109元。截止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返还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已向公司返还现金6,842,109元,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补偿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其余补偿承诺均未履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2.弘高慧目目前被提请破产清算,法院已受理,相关单位正积极协商解决方案。截至目前未出具相关结果。3、弘高中太股质回购业务已逾期到期债务未清偿,正积极协商和解。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4月22日(2021-0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巨潮资讯网 2、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6月11日(2021-041)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3、2021年3月12日法院裁定受理中融信托公司对弘高慧目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2021-014)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巨潮资讯网 4、安信证券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司法划转弘高中太156603710股。详见2021年3月13日(2021-016)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5、江海证券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司法划转弘高慧目65000000股,划转弘高中太10000000股。详见2021年1月20日(2021-009)关于股东持有部分股份完成司法划转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11,326,552 | 59.60% | 0 | 0 | 611,326,552 | 59.6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0,141,832 | 5.86% | 231,603,710 | 231,603,710 | 291,745,542 | 28.44%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51,184,720 | 53.73% | -231,603,710 | -231,603,710 | 319,581,010 | 31.16%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537,993,989 | 52.45% | -231,603,710 | -231,603,710 | 306,390,279 | 29.87%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3,190,731 | 1.29% | 13,190,731 | 1.29%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14,473,971 | 40.40% | 414,473,971 | 40.4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14,473,971 | 414,473,971 | 40.4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25,800,523 | 100.00% | 0 | 0 | 1,025,800,523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156603710股;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慧目65000000股,划转弘高中太10000000股;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司法裁决划转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司法裁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中太156603710股;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司法划转弘高慧目65000000股,划转弘高中太10000000股;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180,400 | 0 | 156,603,710 | 187,784,110 | 首发后限售 | 原股东业绩承诺未履行完毕,时间待定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0 | 0 | 75,000,000 | 75,000,000 | 首发后限售 | 原股东业绩承诺未履行完毕,时间待定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236,752,254 | 0 | 0 | 171,752,254 | 首发后限售 | 股份被冻结及司法划转解除时间正在协商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258,363,383 | 0 | 0 | 91,759,673 | 首发后限售 | 股份被冻结及司法划转解除时间正在协商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42,878,352 | 0 | 0 | 42,878,352 | 首发后限售 | 原股东业绩承诺未履行完毕,时间待定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961,432 | 0 | 0 | 28,961,432 | 首发后限售 | 原股东业绩承诺未履行完毕,时 |
间待定 | ||||||
张宏志 | 13,115,731 | 0 | 0 | 13,115,731 | 首发后限售 | 原股东业绩承诺未履行完毕,时间待定 |
潘智军 | 75,000 | 0 | 0 | 75,000 | 高管锁定 | 2024年04月27日 |
合计 | 611,326,552 | 0 | 231,603,710 | 611,326,55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6,40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8.31% | 187,784,110 | 156603710 | 187,784,110 | 0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74% | 171,752,254 | -65000000 | 171,752,254 | 0 | 质押 | 81,375,956 | ||
冻结 | 90,376,298 |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95% | 91,759,673 | -156603710 | 91,759,673 | 0 | 质押 | 58,011,888 | ||
质押 | 33,747,785 |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7.31% | 75,000,000 | 75000000 | 75,000,000 | 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8% | 42,878,352 | 0 | 42,878,352 | 0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2% | 28,961,432 | 0 | 28,961,432 | 0 | ||||
张宏志 | 境内自然人 | 1.28% | 13,115,731 | 0 | 13,115,731 | 0 | ||||
黄超 | 境内自然人 | 0.90% | 9,245,000 | 0 | 9,350,000 | |||||
黎虹 | 境内自然人 | 0.69% | 7,100,000 | 0 | 7,260,000 | |||||
王莹 | 境内自然人 | 0.60% | 6,168,500 | 0 | 6,168,50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何宁甄建涛夫妇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1)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黄超 | 9,24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245,000 |
黎虹 | 7,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00,000 |
王莹 | 6,168,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168,500 |
徐志祥 | 5,863,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863,855 |
邓彩云 | 4,711,523 | 人民币普通股 | 4,711,523 |
朱义成 | 4,328,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328,652 |
李忠峰 | 2,789,4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789,473 |
龙忠荣 | 2,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40,000 |
马万潇 | 1,862,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62,200 |
杨清嵩 | 1,6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0,0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0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855,535.28 | 44,593,486.7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696,807,513.32 | 2,732,374,962.58 |
应收款项融资 | 913,062.14 | 687,831.11 |
预付款项 | 107,592,747.11 | 110,796,557.7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78,088,471.20 | 56,117,306.9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合同资产 | 285,070,373.40 | 274,892,654.74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8,783,992.80 | 11,841,683.12 |
流动资产合计 | 3,216,111,695.25 | 3,231,304,482.89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185,132.69 | 4,817,509.19 |
在建工程 | 926,951.67 | 926,951.6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50,868.51 | 83,495.5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2,940,660.02 | 232,844,254.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558,151.60 | 12,527,707.3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9,661,764.49 | 270,199,917.78 |
资产总计 | 3,485,773,459.74 | 3,501,504,400.6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1,064,777.02 | 54,853,003.35 |
应付账款 | 2,187,847,391.73 | 2,150,612,179.7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1,311,270.06 | 29,557,622.2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7,299,640.05 | 14,272,738.39 |
应交税费 | 62,319,742.26 | 51,977,102.58 |
其他应付款 | 240,797,766.00 | 207,047,892.46 |
其中:应付利息 | 1,203,715.25 | 1,716,866.67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81,652,556.10 | 391,085,755.67 |
流动负债合计 | 2,982,293,143.22 | 2,933,340,294.4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278.12 | 374,278.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4,278.12 | 374,278.12 |
负债合计 | 2,982,667,421.34 | 2,933,714,572.55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75,990,382.66 | 75,990,382.66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671,335.03 | 186,671,335.0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1,122,834.3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01,519,520.92 | 266,184,905.7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5,527,816.52 | 560,193,201.32 |
少数股东权益 | 7,578,221.88 | 7,596,626.8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03,106,038.40 | 567,789,828.1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485,773,459.74 | 3,501,504,400.67 |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6,260.33 | 507,565.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31,335,123.88 | 138,764,732.6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0.00 | 28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31,571,664.21 | 141,272,577.77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6,991,452.74 | 1,006,991,452.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495.20 | 12,152.00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6,600.00 | 10,200.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26,006,547.94 | 1,026,013,804.74 |
资产总计 | 1,157,578,212.15 | 1,167,286,382.5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94,800.00 | 1,894,800.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53,231.72 | 677,769.91 |
应交税费 | 18,370.08 | 28,462.07 |
其他应付款 | 109,641,580.15 | 81,539,846.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2,607,981.95 | 118,074,878.9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278.12 | 374,278.1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4,278.12 | 374,278.12 |
负债合计 | 112,982,260.07 | 118,449,157.0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5,800,523.00 | 1,025,800,52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54,199,476.00 | 1,854,199,476.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1,122,834.3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636,667.57 | 6,636,667.57 |
未分配利润 | -1,843,163,548.87 | -1,838,922,275.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44,595,952.08 | 1,048,837,225.4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57,578,212.15 | 1,167,286,382.5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24,624,394.62 | 199,610,412.83 |
其中:营业收入 | 124,624,394.62 | 199,610,412.8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31,250,468.56 | 206,025,145.98 |
其中:营业成本 | 109,043,891.84 | 177,248,863.1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56,374.26 | 667,427.63 |
销售费用 | 510,707.76 | 286,986.98 |
管理费用 | 20,789,048.88 | 26,328,376.60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50,445.82 | 1,493,491.61 |
其中:利息费用 | 840,846.80 | 1,625,539.19 |
利息收入 | 106,222.99 | 201,724.99 |
加:其他收益 | 33,577.48 | 146,538.3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7,772,333.82 | -4,648,006.3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364,830.28 | -10,916,201.10 |
加:营业外收入 | 7,000.00 | 7,867.36 |
减:营业外支出 | 405,213.48 | 405,987.1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763,043.76 | -11,314,320.89 |
减:所得税费用 | -79,254.05 | 1,013,120.6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683,789.71 | -12,327,441.5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683,789.71 | -12,327,441.5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665,384.80 | -12,325,094.48 |
2.少数股东损益 | -18,404.91 | -2,347.02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2,834.38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2,834.3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2,834.3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3,560,955.33 | -12,327,441.5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542,550.42 | -12,325,094.4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404.91 | -2,347.02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620 | -0.0120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620 | -0.012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立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税金及附加 | 875.0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3,424,806.20 | 1,043,783.41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826,842.77 | 549,235.30 |
其中:利息费用 | 550,496.47 | |
利息收入 | 1,261.17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266.15 | -13,242.2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45,382.82 | -1,607,135.91 |
加:营业外收入 | 4,109.45 | 7,334.85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241,273.37 | -1,599,801.06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41,273.37 | -1,599,801.0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41,273.37 | -1,599,801.0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241,273.37 | -1,599,801.06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2,834.3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2,834.38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118,438.99 | -1,599,801.06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8,074,234.44 | 130,283,809.71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8,947.9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583,882.66 | 50,220,008.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0,067,065.06 | 180,503,817.8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2,533,219.91 | 142,116,790.62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548,322.54 | 20,166,269.8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3,145.40 | 4,189,894.64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913,890.26 | 18,532,110.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4,968,578.11 | 185,005,065.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98,486.95 | -4,501,247.2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234,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234,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987,504.91 | 40,899,657.4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8,933.46 | 1,125,539.1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36,438.37 | 42,025,196.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36,438.37 | 208,803.3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37,951.42 | -4,292,443.9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593,486.70 | 38,650,674.9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855,535.28 | 34,358,231.0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708,139.73 | 45,496,573.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08,139.73 | 45,496,573.0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65,600.0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42,700.32 | 966,795.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358.7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0,305.81 | 45,613,277.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43,006.13 | 46,969,032.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65,133.60 | -1,472,459.0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234,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234,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987,504.91 | 40,899,657.4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48,933.46 | 1,125,539.1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836,438.37 | 42,025,196.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836,438.37 | 208,803.3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1,304.77 | -1,263,655.6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07,565.10 | 1,991,658.4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6,260.33 | 728,002.7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122,834.38 | 30,223,743.53 | 266,184,905.72 | 560,193,201.32 | 7,596,626.80 | 567,789,828.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122,834.38 | 30,223,743.53 | 266,184,905.72 | 560,193,201.32 | 7,596,626.80 | 567,789,828.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4,665,384.80 | -64,665,384.80 | -18,404.92 | -64,683,789.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665,384.80 | -64,665,384.80 | -18,404.92 | -64,683,789.7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122,834.38 | 30,223,743.53 | 201,519,520.92 | 495,527,816.52 | 7,578,221.88 | 503,106,038.4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 | 减:库 | 其他 | 专项 | 盈余 | 一般 | 未分 | 其他 | 小计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公积 | 存股 | 综合收益 | 储备 | 公积 | 风险准备 | 配利润 | 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2,372,834.38 | 30,223,743.53 | 324,306,566.17 | 629,564,861.77 | 8,438,592.30 | 638,003,454.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2,372,834.38 | 30,223,743.53 | 324,306,566.17 | 629,564,861.77 | 8,438,592.30 | 638,003,454.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00 | -58,121,660.45 | -69,371,660.45 | -841,965.50 | -70,213,625.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50,000.00 | -58,121,660.45 | -69,371,660.45 | -841,965.50 | -70,213,625.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990,382.66 | 186,671,335.03 | 1,122,834.38 | 30,223,743.53 | 266,184,905.72 | 560,193,201.32 | 7,596,626.80 | 567,789,828.1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122,834.38 | 6,636,667.57 | -1,838,922,275.50 | 1,048,837,225.4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122,834.38 | 6,636,667.57 | -1,838,922,275.50 | 1,048,837,225.4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241,273.37 | -4,241,273.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41,273.37 | -4,241,273.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 |
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122,834.38 | 6,636,667.57 | -1,843,163,548.87 | 1,044,595,952.0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2,372,834.38 | 6,636,667.57 | -855,851,665.88 | 2,043,157,835.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2,372,834.38 | 6,636,667.57 | -855,851,665.88 | 2,043,157,835.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00 | -983,070,609.62 | -994,320,609.6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250,000.00 | -983,070,609.62 | -994,320,609.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25,800,523.00 | 1,854,199,476.00 | 1,122,834.38 | 6,636,667.57 | -1,838,922,275.50 | 1,048,837,225.4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的历史沿革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东光微电前身系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
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31日成立,取得第32028211061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江苏省人民政府2003年4月21日苏政复[2003]41号文《省政府关于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出资组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675,311.00元,并于2003年6月12日取得第320000210266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12月12日经东光微电股东会同意,东光微电将截止2005年5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中的20,000,000.00元按该日工商登记的股东投资比例转增资本,同时公司控制人沈建平先生及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1.96元分别增资5,102,041股及20,408,163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85,515.00元,计为68,185,515股。2007年4月30日经公司东光微电大会同意,自然人丁达中以每股人民币2.12元增资11,814,485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计为80,000,000股。
根据2007年6月26日股权转让协议,东光微电股东詹文陆、徐志祥、林钢、李国华、丁达中将所持有的东光微电部分股权转让给沈建平等13人,转让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不变。
2008年2月28日东光微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20000000048470号。根据东光微电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86号)核准,东光微电201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0.00元,并于2010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700万元。
东光微电已于201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东光微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东光微电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万元,以东光微电2013年7月23日的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3股,共计转增3,210万股,并已于2013年7月24日实施。转增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910万元。东光微电已于2013年9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根据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东光微电拟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的全体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天陆”)、李晓蕊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如下:
重大资产置换:东光微电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除6,000万元现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持有的弘高设计的全部股权的等值资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弘高设计全体股东或其指定方承接。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置出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63,638.21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3,640.00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239231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置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83,750.00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2,000.00万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差额部分为218,360.00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并于2014年6月6日签署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东光微电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东光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即218,360.00万元)。
按照发行价格7.98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的数量273,634,085股,每股面值1元。拟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发行股份(股) | 占发行后股本的比例 |
1 | 弘高慧目 | 126,295,812.00 | 30.60% |
2 | 弘高中太 | 122,081,851.00 | 29.58% |
3 | 龙天陆 | 21,042,461.00 | 5.10% |
4 | 李晓蕊 | 4,213,961.00 | 1.02% |
合计 | 273,634,085.00 | 66.30% |
东光微电于2014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东光微电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东光微电于2014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922号)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2014年9月28日,弘高设计股东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变更为东光微电,弘高设计并于当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东光微电自此持有弘高设计100%的股份。
2014年9月10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协议》,各签署方同意:
(1)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置出资产的交割基准日;
(2)以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电子”)作为其置出资产的承接主体,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
(3)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所有权自本公司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自东光微电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其所有权则自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转移至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
(4)过渡期的损益安排:过渡期指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除东光微电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外,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按其所持东晨电子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2014年9月28日,东晨电子的股权已登记在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与沈建平名下,其中: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
2014年9月29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各方确认《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签署日即为资产交割完成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于2014年10月10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东光微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73,634,085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273,634,085股)。本次股本增加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4)第274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东光微电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名何宁先生、甄建涛女士、李强先生、沈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征夫先生、刘晓一先生、李秉仁先生、宋长发先生、王焱先生为东光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
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东
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建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甄建涛为东光微电总经理,全面负责运营管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光微电累计对外发行股本总数为412,734,085股。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东光微电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1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3536127D号的营业执照。
根据重组协议约定,弘高设计2015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本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本6,034,478.00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406,699,607.00元,股本为406,699,607.00元。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19,100,916.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800,523.00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系由资本公积转增形成,以本公司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222560股。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由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业绩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交易对方2016年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补偿现金金额分别为139,203,893股、13,920,390.00元,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2018年5月5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京0105民初36823号、(2018)京0105民初36828号],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纠纷案已获受理。
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弘高慧目以一元对价向原告补偿股份数额70,782,809股;请求法院判决弘高中太以一元对价向原告补偿股份数额68,421,084股、返还现金分红6,842,109.00元。
截至2021年6月30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1. 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注册资本:1,025,800,523元。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乡东村文化创意产业园G1-1。
1. 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
经过重大资产重组后,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变更为: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具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弘高设计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门类下的装修装饰业(分类代码:E5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建筑装饰业为建筑业四大行业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属于建筑业的一个子行业,行业分类代码为E4900,是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的总称。建筑装饰业根据用户需要和环境要求,专门设计定做成套产品,是创造完美艺术空间的系统工程,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多产品、高技术的新兴行业。
1. 公司的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合计持有本公司25.69%的股份,共同成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控股股东;何宁先生和甄建涛女士合计持有弘高慧目91.71%的股份,合计持有弘高中太95.26%的股份,共同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1. 公司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1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设计”) | 全资子公司 |
2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3 |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4 |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5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装饰”) | 全资孙公司 |
6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弘高泰合”) | 弘高设计控股子公司 |
7 | 蚌埠弘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蚌埠弘高”) | 弘高装饰全资子公司 |
本公司2021年1-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合并范围较上年没有变化。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1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7“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
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7“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7、(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7(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
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
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B.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1、建筑装饰、幕墙装饰、设计等行业 |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质保金)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期内工程、设计应收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包括逾期工程决算款) | 款项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
用损失。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其他款项 |
组合1: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包括质保期满应收未收的质保金) | 款项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5:应收利息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6:应收股利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如下:
账龄组合: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30.00 | 5.00 |
1-2年 | 50.00 | 10.00 |
2-3年 | 80.00 | 30.00 |
3年以上 | 10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履约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质保金) | 5.00 |
组合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 | 10.00 |
组合3: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5.00 |
注:上表中的信用期指项目决算完成后1年内。本公司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时,关联方为:
①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②本公司的母公司;
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及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合同履约成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7、合同成本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9、债权投资
无
20、其他债权投资
21、长期应收款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直线法按下列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00 | 4.75 |
土地使用权 | 50 | 5.00 | 1.90 |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年-10年 | 10.00 | 9.00-18.00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10.00 | 18.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00 | 31.67 |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无
28、油气资产
无
29、使用权资产
无30、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名称 | 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0.00% |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31、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2、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3、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34、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聘请独立精算师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现值列示,并将当期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5、租赁负债
无
36、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7、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8、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9、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 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的建筑装饰施工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产出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
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42、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6“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套期会计
本公司不适用。
(3)资产证券化
本公司不适用。
(4)分部报告
公司以业务性质(装饰设计业务和装饰施工业务)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企业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是否需要调整年初资产负债表科目
√ 是 □ 否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593,486.70 | 44,593,486.70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2,732,374,962.58 | 2,732,374,962.58 | |
应收款项融资 | 687,831.11 | 687,831.11 | |
预付款项 | 110,796,557.73 | 110,796,557.7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56,117,306.91 | 56,117,306.9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274,892,654.74 | 274,892,654.74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841,683.12 | 11,841,683.12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31,304,482.89 | 3,231,304,482.8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817,509.19 | 4,817,509.19 | |
在建工程 | 926,951.67 | 926,951.6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3,495.55 | 83,495.5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2,844,254.03 | 232,844,254.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527,707.34 | 12,527,707.3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0,199,917.78 | 270,199,917.78 | |
资产总计 | 3,501,504,400.67 | 3,501,504,400.6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33,934,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4,853,003.35 | 54,853,003.35 | |
应付账款 | 2,150,612,179.74 | 2,150,612,179.7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557,622.24 | 29,557,622.2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272,738.39 | 14,272,738.39 | |
应交税费 | 51,977,102.58 | 51,977,102.58 | |
其他应付款 | 207,047,892.46 | 207,047,892.46 | |
其中:应付利息 | 1,716,866.67 | 1,716,866.67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391,085,755.67 | 391,085,755.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33,340,294.43 | 2,933,340,294.4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278.12 | 374,278.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4,278.12 | 374,278.12 | |
负债合计 | 2,933,714,572.55 | 2,933,714,572.55 | |
所有者权益: |
股本 | 75,990,382.66 | 75,990,382.66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6,671,335.03 | 186,671,335.0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1,122,834.3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6,184,905.72 | 266,184,905.72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0,193,201.32 | 560,193,201.32 | |
少数股东权益 | 7,596,626.80 | 7,596,626.8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67,789,828.12 | 567,789,828.1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501,504,400.67 | 3,501,504,400.67 |
调整情况说明无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21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7,565.10 | 507,565.1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0.00 | 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38,764,732.67 | 138,764,732.6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0.00 | 28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1,272,577.77 | 141,272,577.7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006,991,452.74 | 1,006,991,452.7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152.00 | 12,152.0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0,200.00 | 10,200.0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26,013,804.74 | 1,026,013,804.74 | |
资产总计 | 1,167,286,382.51 | 1,167,286,382.5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33,934,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894,800.00 | 1,894,800.0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677,769.91 | 677,769.91 |
应交税费 | 28,462.07 | 28,462.07 | |
其他应付款 | 81,539,846.96 | 81,539,846.9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8,074,878.94 | 118,074,878.9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278.12 | 374,278.1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4,278.12 | 374,278.12 | |
负债合计 | 118,449,157.06 | 118,449,157.06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5,800,523.00 | 1,025,800,52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54,199,476.00 | 1,854,199,476.0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1,122,834.3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636,667.57 | 6,636,667.57 | |
未分配利润 | -1,838,922,275.50 | -1,838,922,275.5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48,837,225.45 | 1,048,837,225.4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67,286,382.51 | 1,167,286,382.51 |
调整情况说明无
(4)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或5或6或9或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或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2、税收优惠
无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9,544.61 | 300,470.40 |
银行存款 | 38,427,369.16 | 43,944,394.79 |
其他货币资金 | 348,621.51 | 348,621.51 |
合计 | 38,855,535.28 | 44,593,486.70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33,793,824.31 | 30,576,957.63 |
其他说明
注1、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全资孙公司弘高装饰因与业主或供应商发生合同纠纷,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相关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共计33,793,824.31元,其中冻结金额超过100万元的账户包括: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11,535,716.67元,工商银行海南万宁人民西路支行1,928,079.00元,浦发银行西安文景路支行1,797,893.14元,建设银行北京中轴路支行
1,697,398.69元,民生银行太阳宫支行3,715,740.53元,民生银行武汉江汉支行1,584,459.64元,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1,118,600.40元,华夏银行武汉江汉支行3,195,647.46元,招商银行北京北苑路支行1,973,675.60元。
注2、截至2021年06月30日,本公司子公司弘高设计中国银行北京东城支行营业部存在使用有限制的资金193,383.50元,系施工保证金。
注3、截至2021年0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中150,000.00元系履约保函的保证金。
注4、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 √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5)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18,139,967.33 | 1,021,332,454.01 | 2,696,807,513.32 | 3,699,701,943.89 | 967,326,981.31 | 2,732,374,962.58 | ||||
其中: |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2,780,412,591.75 | 139,020,629.59 | 2,641,391,962.16 | 2,828,632,628.59 | 141,431,631.46 | 2,687,200,997.13 |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26,928,223.25 | 2,692,822.32 | 24,235,400.93 | 11,147,838.48 | 1,114,783.85 | 10,033,054.63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910,799,152.33 | 879,619,002.09 | 31,180,150.25 | 859,921,476.82 | 824,780,566.00 | 35,140,910.82 | ||||
合计 | 3,718,139,967.33 | 1,021,332,454.01 | 2,696,807,513.32 | 3,699,701,943.89 | 967,326,981.31 | 2,732,374,962.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无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无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2,780,412,591.75 | 139,020,629.59 | 5.00%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26,928,223.25 | 2,692,822.33 | 10.00% |
合计 | 2,807,340,815.00 | 141,713,451.91 |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1、建筑装饰、幕墙装饰、设计等行业 | ||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质保金)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期内工程、设计应收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包括逾期工程决算款) | 款项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质保金) | 5.00 | |
组合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 | 10.00 |
组合3: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5.00 | ||||
组合1: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包括质保期满应收未收的质保金) | 款项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5:应收利息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6:应收股利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23,401,132.50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2,780,412,591.75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26,928,223.25 |
1年以内 | 16,060,317.50 |
1至2年 | 32,459,427.87 |
2至3年 | 18,541,070.30 |
3年以上 | 843,738,336.66 |
3至4年 | 73,670,513.00 |
4至5年 | 332,248,342.00 |
5年以上 | 437,819,481.66 |
合计 | 3,718,139,967.33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967,326,981.31 | 54,005,472.70 | 1,021,332,454.01 | |||
合计 | 967,326,981.31 | 54,005,472.70 | 1,021,332,454.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无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78,982,368.17 | 15.57% | 28,949,118.41 |
第二名 | 130,319,400.00 | 3.50% | 6,515,970.00 |
第三名 | 122,640,428.25 | 3.30% | 6,132,021.41 |
第四名 | 102,160,049.60 | 2.75% | 5,108,002.48 |
第五名 | 89,138,657.81 | 2.40% | 89,138,657.81 |
合计 | 1,023,240,903.83 | 27.52%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其他说明:
无
6、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 913,062.14 | 687,831.11 |
合计 | 913,062.14 | 687,831.11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246,830.69 | 19.75% | 33,006,195.51 | 29.79% |
1至2年 | 19,223,407.47 | 17.87% | 18,551,841.09 | 16.74% |
2至3年 | 18,283,147.09 | 16.99% | 17,432,417.25 | 15.73% |
3年以上 | 48,839,361.86 | 0.45% | 41,806,103.88 | 37.74% |
合计 | 107,592,747.11 | -- | 110,796,557.73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报告期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37486730.49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4.84%。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供应商 | 10,235,116.73 | 9.51 | 1年以内,1-2年 | 未完工 |
第二名 | 供应商 | 9,165,163.67 | 8.52 | 1年以内,2-3年,3-4年 | 未完工 |
第三名 | 供应商 | 7,890,921.43 | 7.33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 | 未完工 |
第四名 | 供应商 | 5,961,581.08 | 5.54 | 一年以内,2-3年,3-4年 | 未完工 |
第五名 | 供应商 | 4,233,947.58 | 3.94 | 4-5年 | 未完工 |
合计 | 37,486,730.49 | 34.84 |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78,088,471.20 | 56,117,306.91 |
合计 | 78,088,471.20 | 56,117,306.91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无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中:账龄组合 | 65,065,234.38 | 38,965,179.99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26,961,428.91 | 17,953,875.57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7,435,372.72 | 8,105,356.99 |
关联方组合 | 0.00 | 8,900,000.00 |
合计 | 99,462,036.01 | 73,924,412.55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7,807,105.64 | 17,807,105.6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566,459.17 | 3,566,459.17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1,373,564.81 | 21,373,564.8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252,304.45 |
1至2年 | 14,585,668.49 |
2至3年 | 7,526,805.52 |
3年以上 | 23,700,455.92 |
3至4年 | 14,041,044.79 |
4至5年 | 1,786,805.40 |
5年以上 | 7,872,605.73 |
合计 | 65,065,234.38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无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李钱栋 | 工程项目借款 | 3,283,275.30 | 账龄组合 | 3.30% | 1,280,621.12 |
北京泰丰汇达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000,000.00 | 账龄组合 | 3.02% | 900,000.00 |
北京长鸿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000,000.00 | 账龄组合 | 3.02% | 3,000,000.00 |
碧生源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35,000.00 | 账龄组合 | 2.05% | 1,017,500.00 |
河北宇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00,000.00 | 余额百分比 | 1.51% | 75,000.00 |
合计 | -- | 12,818,275.30 | -- | 12.89% | 6,273,121.12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无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其他说明:
无
9、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10、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329,510,741.98 | 285,070,373.40 | 319,363,226.63 | 274,892,654.74 | ||
减: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44,440,368.58 | 44,470,571.89 | ||||
合计 | 329,510,741.98 | 44,440,368.58 | 285,070,373.40 | 319,363,226.63 | 44,470,571.89 | 274,892,654.74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1年6月30日,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如下: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工程质量保证金形成的合同资产 | 543,750.00 | 30,203.31 | 预期信用损失 | |
合计 | 543,750.00 | 30,203.31 | -- |
其他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其他说明: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抵扣的进项税 | 8,783,992.80 | 11,841,683.12 |
合计 | 8,783,992.80 | 11,841,683.12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备注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7、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东邦御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9,000,000.00 | 19,000,000.00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185,132.69 | 4,817,509.19 |
合计 | 4,185,132.69 | 4,817,509.1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3,322.08 | 15,446,837.97 | 3,700,672.13 | 1,903,224.16 | 21,054,056.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322.08 | 15,446,837.97 | 3,700,672.13 | 1,903,224.16 | 21,054,056.34 |
二、累计折旧 | 3,322.08 | 10,714,602.52 | 3,655,039.90 | 1,863,582.65 | 16,236,547.15 |
1.期初余额 | 595,772.65 | 21,227.76 | 15,376.09 | 632,376.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5,772.65 | 21,227.76 | 15,376.09 | 632,376.50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322.08 | 11,310,375.17 | 3,676,267.66 | 1,878,958.74 | 16,868,923.6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36,462.80 | 24,404.47 | 24,265.42 | 4,185,132.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4,732,235.45 | 45,632.23 | 39,641.51 | 4,817,509.1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无
(5)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926,951.67 | 926,951.67 |
合计 | 926,951.67 | 926,951.6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泛微协同办公软件 | 747,490.60 | 747,490.60 | 747,490.60 | 747,490.60 |
PKPM施工软件集成系统 | 76,923.08 | 76,923.08 | 76,923.08 | 76,923.08 | ||
首信工程企业管理软件 | 102,537.99 | 102,537.99 | 102,537.99 | 102,537.99 | ||
合计 | 926,951.67 | 926,951.67 | 926,951.67 | 926,951.6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泛微协同商务软件 | 998,000.00 | 747,490.60 | 747,490.60 | 74.90% | 74.90% | 其他 | ||||||
合计 | 998,000.00 | 747,490.60 | 747,490.60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无
(4)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合计 |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3,743.68 | 1,443,743.6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443,743.68 | 1,443,743.6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60,248.13 | 1,360,248.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627.04 | 32,627.04 | |||
(1)计提 | 32,627.04 | 32,627.0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392,875.17 | 1,392,875.1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0,868.51 | 50,868.5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495.55 | 83,495.5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7、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其他说明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其他说明
29、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3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45,129,924.91 | 11,282,481.23 | ||
信用减值准备 | 931,762,640.08 | 232,940,660.02 | 886,247,091.21 | 221,561,772.80 |
合计 | 931,762,640.08 | 232,940,660.02 | 931,377,016.12 | 232,844,254.0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497,112.50 | 374,278.13 | 1,497,112.50 | 374,278.13 |
合计 | 1,497,112.50 | 374,278.13 | 1,497,112.50 | 374,278.13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2,940,660.02 | 232,844,254.0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4,278.12 | 374,278.12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12,148,084.09 | 98,886,995.74 |
可抵扣亏损 | 335,674,594.95 | 339,518,248.07 |
合计 | 447,822,679.04 | 438,405,243.81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0年 | 20,014,600.55 | ||
2021年 | 6,968,329.09 | 6,968,329.09 | |
2022年 | 15,504,080.01 | 15,504,080.01 | |
2023年 | 8,721,913.27 | 8,721,913.27 |
2024年 | 204,312,933.36 | 204,312,933.36 | |
2025年 | 83,996,391.79 | 83,996,391.79 | |
2026年 | 16,170,947.43 | ||
合计 | 335,674,594.95 | 339,518,248.07 | -- |
其他说明:
无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资产 | 13,219,106.95 | 12,558,151.60 | 13,187,060.36 | 12,527,707.34 | ||
减:减值准备 | 660,955.35 | 659,353.02 | ||||
合计 | 13,219,106.95 | 660,955.35 | 12,558,151.60 | 13,187,060.36 | 659,353.02 | 12,527,707.34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33,934,000.00 | |
合计 | 33,934,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51,064,777.02 | 54,853,003.35 |
合计 | 51,064,777.02 | 54,853,003.3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19,491,390.46 | 322,478,240.68 |
1至2年 | 508,680,453.09 | 589,845,116.78 |
2至3年 | 405,148,614.08 | 379,694,605.43 |
3至4年 | 512,818,690.61 | 362,823,155.80 |
4至5年 | 475,336,246.30 | 400,303,661.66 |
5年以上 | 66,371,997.19 | 95,467,399.39 |
合计 | 2,187,847,391.73 | 2,150,612,179.74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54,283,045.62 | 未完工结算 |
第二名 | 51,536,413.31 | 未完工结算 |
第三名 | 47,912,997.61 | 未完工结算 |
第四名 | 47,478,631.58 | 未完工结算 |
第五名 | 42,206,107.92 | 未完工结算 |
合计 | 243,417,196.04 | -- |
其他说明:
无
37、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8、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41,311,270.06 | 29,557,622.24 |
合计 | 41,311,270.06 | 29,557,622.24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4,272,738.39 | 15,851,380.61 | 12,824,478.95 | 17,299,640.0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61,069.19 | 1,161,069.19 | 0.00 | |
合计 | 14,272,738.39 | 17,012,449.80 | 13,985,548.14 | 17,299,640.05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4,275,258.39 | 11,241,727.92 | 8,217,346.26 | 17,299,640.05 |
2、职工福利费 | 0.00 | 2,091,184.22 | 2,091,184.22 | 0.00 |
3、社会保险费 | 0.00 | 2,158,140.47 | 2,158,140.47 | 0.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0.00 | 922,989.18 | 922,989.18 | 0.00 |
工伤保险费 | 0.00 | 43,807.57 | 43,807.57 | 0.00 |
生育保险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4、住房公积金 | -2,520.00 | 360,328.00 | 357,808.00 | 0.00 |
合计 | 14,272,738.39 | 15,851,380.61 | 12,824,478.95 | 17,299,640.0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07,218.40 | 1,107,218.40 | ||
2、失业保险费 | 53,850.79 | 53,850.79 | ||
合计 | 1,161,069.19 | 1,161,069.19 | 0.00 |
其他说明:
无
40、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8,103,382.16 | 37,998,555.79 |
企业所得税 | 3,224,177.91 | 2,848,949.25 |
个人所得税 | 155,527.81 | 192,199.4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76,014.18 | 5,434,050.39 |
教育费附加 | 3,240,745.86 | 3,266,078.9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19,894.34 | 2,236,783.05 |
印花税 | 485.80 | |
合计 | 62,319,742.26 | 51,977,102.58 |
其他说明:
无
41、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203,715.25 | 1,716,866.67 |
其他应付款 | 239,594,050.75 | 205,331,025.79 |
合计 | 240,797,766.00 | 207,047,892.46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借款应付利息 | 1,203,715.25 | 1,716,866.67 |
合计 | 1,203,715.25 | 1,716,866.67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938,961.10 | 5,097,672.10 |
往来款 | 183,105,948.68 | 143,775,737.21 |
其他 | 54,549,140.97 | 56,457,616.48 |
合计 | 239,594,050.75 | 205,331,025.79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多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63,409,708.84 | 未结算 |
沈玉臻 | 15,000,000.00 | 协商一致 |
大连银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767,142.00 | 未结算 |
合计 | 85,176,850.84 | -- |
其他说明无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95,885,594.69 | 105,318,794.26 |
保理款项 | 285,766,961.41 | 285,766,961.41 |
合计 | 381,652,556.10 | 391,085,755.6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合计 | -- | -- | -- |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990,382.66 | 75,990,382.66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0,530,355.26 | 120,530,355.26 | ||
其他资本公积 | 66,140,979.77 | 66,140,979.77 | ||
合计 | 186,671,335.03 | 186,671,335.0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期初股本溢价120,530,355.26元成因2011年9月,龙天陆以150,000,000.00元增资弘高设计,取得2,499,187.52元的股份,所占比例为7.69%,其余147,500,812.48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015年弘高设计以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增加实收资本17,500,812.48元,故资本公积减少17,500,812.48元,在编制弘高创意的合并财务报表时,假定弘高设计原股东保持在合并后报告主体中享有与其在本公司中同等的权益,则资本公积应减少26,397,229.85元,两者合计121,103,582.63元。弘高设计201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弘高中太、弘高慧目进行缩股,换算成弘高设计增发573,227.37元,则资本公积减少573,227.37元。注2、期初其他资本公积66,140,979.77元成因:
2013年12月25日,弘高设计以5,000,000.00元的价格购买何宁持有的弘高装饰10%的股份,其2013年末的净资产为276,617,186.91元,10%的份额为27,661,718.69元,购买价格与净资产份额的差额22,661,718.69元计入本公司的资本公积。本公司在2014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置出除货币资金6000万元以外的全部股权和经营性资产,故此6000万元货币资金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作为其他资本公积;同时,以法律上的子公司弘高设计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假定弘高设计原股东保持在合并后报告主体中享有与其在本公司中同等的权益,则弘高设计假定增发股本16,520,737.92元,故合并财务报表的股本增加16,520,737.92元,则其他资本公积减少16,520,737.92元,两者合计2014年其他资本公积增加43,479,262.08元。截止2014年末,其他资本公积为66,140,980.77元。弘高设计2015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弘高设计以1元价格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减少资本公积1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损益 | 留存收益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2,834.38 | 1,122,834.38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122,834.38 | 1,122,834.38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22,834.38 | 1,122,834.38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
合计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66,184,905.72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4,665,384.8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1,519,520.9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4,624,394.62 | 109,043,891.84 | 199,610,412.83 | 177,248,863.16 |
合计 | 124,624,394.62 | 109,043,891.84 | 199,610,412.83 | 177,248,863.16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6,807.90 | 261,132.25 |
教育费附加 | 22,776.92 | 122,995.94 |
资源税 | 15,184.61 | 78,787.40 |
车船使用税 | 4,400.00 | 14,050.00 |
印花税 | 67,204.83 | 179,514.20 |
10,947.84 | ||
合计 | 156,374.26 | 667,427.63 |
其他说明:
63、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451,207.58 | 20,651.68 |
福利费 | 0.00 | 5,494.80 |
职工教育经费 | 0.00 | |
社会保险费 | 0.00 | 7,848.91 |
住房公积金 | 0.00 | 1,270.00 |
业务招待费 | 8,196.50 | 61,177.61 |
交通燃料费 | 12,518.46 | 848.50 |
差旅费 | 36,802.32 | 85,648.09 |
通讯费 | 903.90 | |
办公费 | 189.00 | 37,033.35 |
其他 | 890.00 | 67,014.04 |
合计 | 510,707.76 | 286,986.98 |
其他说明:
64、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 | 10,710,167.11 | 14,028,408.42 |
福利费 | 2,083,196.42 | 411,601.53 |
工会经费 | 5,100.00 | 5,271.20 |
职教经费 | 1,400.00 | 5,547.17 |
社会保险费 | 1,967,129.98 | 1,900,961.31 |
住房公积金 | 321,624.00 | 508,664.00 |
固定资产折旧 | 632,376.50 | 765,753.98 |
无形资产摊销 | 32,627.04 | 53,724.35 |
待摊费用摊销 | 0.00 | 0.00 |
办公费 | 445,525.57 | 128,712.83 |
修理费 | 50,613.66 | 0.00 |
差旅费 | 130,737.35 | 302,029.98 |
小车费 | 279,323.81 | 238,399.91 |
通讯费 | 22,940.23 | 24,841.62 |
业务招待费 | 296,056.90 | 196,774.47 |
水电费 | 125,943.10 | 178,807.38 |
广告宣传费 | 0.00 | 0.00 |
财产保险费 | 0.00 | 0.00 |
中介服务费 | 51,000.00 | 2,632,864.02 |
会议费 | 0.00 | 0.00 |
咨询费 | 0.00 | 67,273.64 |
租赁费 | 1,820,788.97 | 4,532,813.36 |
其他 | 1,812,498.24 | 345,927.43 |
合计 | 20,789,048.88 | 26,328,376.60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840,846.80 | 1,625,539.19 |
减:利息收入 | 106,222.99 | 604,083.85 |
手续费 | 15,822.01 | 185,698.25 |
合计 | 750,445.82 | 1,493,491.61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3,577.48 | 7,334.85 |
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扣除 | 139,203.52 | |
合计 | 33,577.48 | 146,538.37 |
68、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57,772,333.82 | -4,648,006.32 |
合计 | -57,772,333.82 | -4,648,006.32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7,000.00 | 6,867.33 | 7,000.00 |
其他 | 1,000.03 |
合计 | 7,000.00 | 7,867.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稳岗补贴 | 7,000.00 | 6,867.33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7,000.00 | 6,867.33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405,213.48 | 405,987.15 | 405,213.48 |
合计 | 405,213.48 | 405,987.15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833.51 | 40,552.7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0,087.56 | 972,567.85 |
合计 | -79,254.05 | 1,013,120.6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4,763,043.7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190,760.9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833.5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443,083.46 |
所得税费用 | -79,254.05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 | 4,662,502.70 | 34,212,164.58 |
投标保证金 | 1,236,000.00 | 4,591,426.20 |
职工还款 | 3,402,364.28 | 431,923.44 |
其他 | 12,283,015.68 | 10,984,493.93 |
合计 | 21,583,882.66 | 50,220,008.1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企业往来款 | 7,979,450.35 | 2,407,421.47 |
投标保证金 | 403,662.80 | 1,970,300.00 |
职工借款 | 1,518,771.19 | 1,312,841.90 |
销售费用 | 59,500.18 | 107,024.59 |
管理费用 | 9,141,212.03 | 9,325,289.87 |
其他 | 1,811,293.71 | 3,409,232.18 |
合计 | 20,913,890.26 | 18,532,110.0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64,683,789.71 | -12,327,441.5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7,772,333.82 | 4,648,006.3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32,376.50 | 765,753.98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32,627.04 | 53,724.3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840,846.80 | 1,625,539.1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6,405.99 | 972,567.8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177,718.66 | -4,425,387.0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528,090.69 | 148,128,278.1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749,873.54 | -143,942,288.5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98,486.95 | -4,501,247.2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8,855,535.28 | 34,358,231.0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4,593,486.70 | 38,650,674.9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37,951.42 | -4,292,443.91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8,855,535.28 | 44,593,486.70 |
其中:库存现金 | 79,544.61 | 300,470.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8,625,990.67 | 43,944,394.7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0,000.00 | 348,621.51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8,855,535.28 | 44,593,486.70 |
其他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3,793,824.31 | 因装修装饰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履约保证 |
合计 | 33,793,824.31 | -- |
其他说明: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83、套期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4、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7,000.00 | 营业外收入 | 7,000.00 |
(2)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85、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 是 √ 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 是 √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昌平区 | 公共装饰设计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技术开发、咨询、设计 | 6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 51.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工程咨询 | 51.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昌平区 | 公共装饰施工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朝阳区 | 服务业 | 51.00% | 直接投资 | |
蚌埠弘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蚌埠 | 安徽省蚌埠市 | 建筑装饰施工 | 100.00% | 直接投资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18,066.12 | 3,487,829.4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14,645,445.75 | 15,166.60 | 14,660,612.35 | 5,941,038.79 | 0.00 | 5,941,038.79 | 21,641,866.34 | 21,261.10 | 21,663,127.44 | 12,898,388.58 | 12,898,388.58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45,165.30 | -45,165.30 | -7,608,023.38 | -11,965.94 | -11,965.94 | 1,492,168.28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联营企业: | --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
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应收账款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或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其他应收款
(2)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备用金、往来款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银行借款或向控股股东的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借款协议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工具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目 | 2021.06.30 | 合同期、履约保证金及关联方 | 信用期内 | 1??? | 1-2? | 2??? |
账面余额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38,855,535.28 | 38,855,535.28 | ||||
应收账款 | 3,718,139,967.33 | 2,780,412,591.75 | 26,928,223.25 | 16,060,317.50 | 32,459,427.87 | 862,279,406.96 |
其他应收款 | 99,462,036.01 | 34,396,801.63 | 19,252,304.45 | 14,585,668.49 | 31,227,261.44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应付账款 | 2,187,847,391.73 | 219,491,390.46 | 508,680,453.09 | 1,459,675,548.18 |
其他应付款 | 239,594,050.75 | 95,570,641.89 | 29,627,421.70 | 114,395,987.16 |
(续)
项目 | 2020.12.31 | 合同期、履约保证金及关联方 | 信用期内 | 1??? | 1-2? | 2??? |
账面余额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44,593,486.70 | 44,593,486.70 | ||||
应收账款 | 3,699,701,943.89 | 2,828,632,628.59 | 11,147,838.48 | 20,290,843.99 | 27,154,411.12 | 812,476,221.71 |
其他应收款 | 73,924,412.55 | 34,959,232.56 | 4,550,127.75 | 6,382,921.76 | 28,032,130.48 |
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 33,934,000.00 | 33,934,000.00 | ||||
应付账款 | 2,150,612,179.74 | 322,478,240.68 | 589,845,116.78 | 1,238,288,822.28 | ||
其他应付款 | 205,331,025.79 | 13,987,144.32 | 85,375,031.66 | 105,968,849.81 |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无外汇风险。
4、资本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资本风险管理政策是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为股东提供回报和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短期借款、银行存款及本公司所有者权益。管理层通过考虑资金成本及各类资本风险而确定资本结构。本公司将通过派发股息、发行新股或偿还银行借款平衡资本结构。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平谷区 | 服务业 | 1,049.80 | 16.74% | 25.19%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 | 服务业 | 1,962.88 | 8.95% | 23.0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何宁、甄建涛。报告期内,母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何宁、甄建涛。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亿龙恒嘉珠宝设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果洛州敦珠格萨尔文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
连云港宏逸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
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上海优山美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卓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
诚泓融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和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 |
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母公司持股 |
北京中装华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持股 |
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公司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 | 受托方/承包方名 | 受托/承包资产类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 | 本期确认的托管 |
称 | 称 | 型 | 益定价依据 | 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7、关联方承诺
无
8、其他
无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无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
(2)其他资产置换
无
4、年金计划
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2021 年 1-6月装饰施工业务 | 2021 年1-6月 装饰设计业务 | 2021年1-6月管理总部业务 | 2020年装饰设施工业务 | 2020年装饰设计业务 | 2020年管理总部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流动资产 | 3,170,242,506.43 | 166,066,683.26 | 114,747,707.97 | 3,287,984,904.90 | ||||
资产总额 | 3,406,131,831.53 | 255,476,602.35 | 201,973,601.07 | 3,526,058,255.99 | ||||
流动负债 | 3,046,481,968.22 | 78,434,084.41 | 114,747,707.97 | 3,069,270,154.89 | ||||
负债总额 | 3,046,481,968.22 | 78,434,084.41 | 114,747,707.97 | 3,069,270,154.89 | ||||
净资产 | 359,649,863.31 | 177,042,517.94 | 87,225,893.10 | 456,788,101.10 | ||||
主营业务收入 | 110,143,297.97 | 14,481,096.65 | 124,624,394.62 | |||||
主营业务成本 | 97,457,327.94 | 11,586,563.90 | 109,043,891.84 | |||||
流动资产 | 3,176,429,358.95 | 162,614,233.90 | 117,336,300.99 | 3,288,130,893.99 | ||||
资产总额 | 3,425,454,632.70 | 251,971,157.93 | 204,562,194.09 | 3,539,287,198.67 | ||||
流动负债 | 3,014,928,379.87 | 65,408,369.86 | 117,336,300.99 | 3,022,102,258.97 | ||||
负债总额 | 3,014,928,379.87 | 65,408,369.86 | 117,336,300.99 | 3,022,102,258.97 | ||||
净资产 | 410,526,252.83 | 186,562,788.07 | 87,225,893.10 | 517,184,939.70 | ||||
主营业务收入 | 378,725,242.27 | 68,787,793.60 | 447,513,035.87 | |||||
主营业务成本 | 355,277,496.77 | 55,900,036.03 | 411,177,532.80 | |||||
流动资产 | 131,571,664.21 | 205,535,752.41 | 3,228,669,846.86 |
资产总额 | 156,586,759.41 | 211,535,752.41 | 3,484,276,347.25 | |||||
流动负债 | 112,607,701.95 | 205,535,752.41 | 2,982,293,143.22 | |||||
负债总额 | 112,982,260.07 | 205,535,752.41 | 2,982,667,421.34 | |||||
净资产 | 43,604,499.34 | 6,000,000.00 | 503,106,038.40 | |||||
主营业务收入 | 124,624,394.62 | |||||||
主营业务成本 | 109,043,891.84 | |||||||
流动资产 | 141,272,577.77 | 219,745,232.06 | 3,231,304,482.89 | |||||
资产总额 | 166,294,929.77 | 225,745,232.06 | 3,501,504,400.67 | |||||
流动负债 | 118,074,878.94 | 219,745,232.06 | 2,933,340,294.43 | |||||
负债总额 | 118,449,157.06 | 219,745,232.06 | 2,933,714,572.55 | |||||
净资产 | 47,845,772.71 | 6,000,000.00 | 567,789,828.12 | |||||
主营业务收入 | 447,513,035.87 | |||||||
主营业务成本 | 411,177,532.80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无
(4)其他说明
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弘高慧目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171,752,2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4%,该部分股份仍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大股东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尚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9,203,893股,其中弘高慧目尚需注销70,782,809股,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2)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弘高中太持有本公司股份91,759,6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5%,该部分股份仍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大股东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尚需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9,203,893股,其中弘高中太尚需注销68,421,084股,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3)2016年6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宁、甄建涛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16037号、京调查字16038号),因涉嫌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期货、基金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该立案调查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尚未有最终结论,企业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会对企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4月22日(2021-0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巨潮资讯网
(5)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1年6月11日(2021-041)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6)2021年3月12日法院裁定受理中融信托公司对弘高慧目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2021-014)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巨潮资讯网
(7)安信证券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司法划转弘高中太156603710股。详见2021年3月13日(2021-016)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8)江海证券通过以物抵债方式司法划转弘高慧目65000000股,划转弘高中太10000000股。详见2021年1月20日(2021-009)关于股东持有部分股份完成司法划转的公告.巨潮资讯网
8、其他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中: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合计 | 0.00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31,335,123.88 | 138,764,732.67 |
合计 | 131,335,123.88 | 138,764,732.67 |
(1)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无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1,516,867.00 | 1,516,867.00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转回 | 6,266.15 | 6,266.15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510,600.85 | 1,510,600.85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2,017.04 |
1至2年 | 70,000.00 |
3年以上 | 3,000,000.00 |
3至4年 | 3,000,000.00 |
合计 | 3,142,017.04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8)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26,000,000.00 | 1,819,008,547.26 | 1,006,991,452.74 | 2,826,000,000.00 | 1,819,008,547.26 | 1,006,991,452.74 |
合计 | 2,826,000,000.00 | 1,819,008,547.26 | 1,006,991,452.74 | 2,826,000,000.00 | 1,819,008,547.26 | 1,006,991,452.74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820,000,000.00 | 2,820,000,000.00 | |||||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1,819,008,547.26 | -1,819,008,547.26 | 1,819,008,547.26 |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合计 | 1,006,991,452.74 | 1,006,991,452.74 | 1,819,008,547.26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 7,000.00 | 稳岗补贴 |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5,213.4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3,577.48 |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
合计 | -364,636.00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6% | -0.0620 | -0.06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5% | -0.0620 | -0.062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