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12,999,983.00元,减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07.6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1年1月6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上述款项已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不超过4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9,161.79万元,公司决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按照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做出如下相应调整: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金额 |
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 | 244,000 | 73,161.79 |
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 | 50,000 | 5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126,000 | 126,000 |
募集资金合计 | 420,000 | 249,161.79 |
三、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
2、根据2020年3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五、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上市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决定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相关事宜,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