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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榨菜: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7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涪陵榨菜”)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 年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0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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