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号)核准,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8,272,781股已于2021年5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从原来的789,357,241股增加至887,630,022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修订”),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具体情况请见附件《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31日
附件:《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935.7241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763.0022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8935.7241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8763.002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