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30日10:30在公司105会议室召开。召开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靖伟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更好地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等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协商,同意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一年。
特此公告。
天津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