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6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启超计划自2021年1月6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4,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5%。
2021年2月5日,公司接到周启超先生的通知,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周启超 | 集中竞价 | 2021/2/5 | 24.34 | 124,600 | 0.0095% |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周启超 | 合计持有股份 | 498,672 | 0.0380% | 374,072 | 0.028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4,668 | 0.0095% | 68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74,004 | 0.0285% | 374,004 | 0.0285% |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截至目前,周启超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