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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规定,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

我们认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规定,2019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20号)等规定,截止2019年6月30日,不存在为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包括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的情行,公司对外所有担保均已履行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含子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履行了法定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亦不存在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 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 20 号)等文件规定的情形。

三、对2019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2019年半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审核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蔡小如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9,900万元,公司股东、董事长、总裁陈融圣先生为公司向一家或多家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49,900万元,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解决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关于设立卫星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设立卫星业务专业控股子公司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是在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对外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确定,决策结果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设立卫星业务专业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特此公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杰 郭毅可 岑赫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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