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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关于原监事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7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监事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原监事何彩霞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原监事何彩霞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375 股股份,未超过其公司总股本

0.003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监事何彩霞女士持有公司149,50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且未实施上述减持。近日公司收到何彩霞女士出具的《终止减持计划告知函》,何彩霞女士决定终止执行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及终止情况

股东姓名职务持股数量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份来源
何彩霞原监事会 主席149,5010.01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合计149,5010.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监事何彩霞女士自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至今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同时,鉴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换届选举,何彩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何彩霞女士所做的承诺:“本人在担任监事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何彩霞女士决定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何彩霞女士上述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何彩霞女士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何彩霞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何彩霞女士出具的《终止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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