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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蓝丰: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5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公告编号:2020-04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蓝丰股票代码00251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陈康张严锋
办公地址江苏苏州通园路208号苏化科技园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苏化路1号
电话0512-626505020516-88920479
电子信箱lfshdmb@jslanfeng.comlfshdmb@jslanfeng.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78,381,741.62788,218,646.32-26.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698,096.7621,864,800.60-144.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5,348,068.6018,008,609.72-185.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5,409,900.2285,117,077.24-23.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04-1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04-1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86%1.31%-2.1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686,084,906.012,702,688,081.25-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124,479,822.541,135,355,717.72-0.9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30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0.09%68,334,137质押8,000,000
新沂市华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59%36,001,020
王宇境内自然人9.88%33,610,00123,793,411质押33,610,000
冻结33,610,001
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74%33,123,295质押16,000,000
TBP Noah Medical Holdings (H.K.) Limited境外法人3.41%11,601,123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30%11,235,955
上海金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42%8,222,845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12%7,215,000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76%6,000,000
北京中金国联盈泰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38%4,682,24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江苏苏化集团有限公司为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除上述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以上股东中,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中634.2万股通过信用账户持
说明(如有)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突然爆发,疫情影响和贸易保护等不利影响相互交织,企业发展环境中的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公司统筹做好新冠防疫和稳定生产两大任务,全面落实防疫责任,坚持保生产、稳生产,以守住生存红线、提升管理能力、改善经济运行效率为目标,坚持苦练内功,注重整体提升,企业发展总体稳定有序。

(一)农化业务情况

一是突出重点,筑牢底线,确保企业基本盘健康稳固。 努力提升本质安全度。厘清安全发展新思路,积极转变安全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注重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管控好“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真正做到危险源可控受控。 探索源头减废新路径。RTO炉在安全运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经济运行方式,在确保处置效果的基础上最大化降低运行成本。废水预处理设施在稳定达标纳管的前提下,通过优化污水处理工艺,加强污水处置过程的药剂作用,使污水处置成本逐步达到最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废气治理认真做好现有运行装置无规则废气排放收集治理,不断提升尾气综合治理效果,公司现场VOCs管理得到明显改善。

二、坚持价值思维,树立效益导向,实现生产经营平衡有序。

新冠疫情影响导致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由于产能的限制及产品内外销市场的不均衡,拓展细分市场是力争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公司通过努力提升综合服务、精准市场定位和抢抓机遇的能力,在同质化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做好小品种中的大文章。内外贸全力以赴围绕市场组织资源,以细分市场为导向,努力开拓终端客户。 增强产品保供能力。生产系统进一步强化调度职能,加强与销售部门沟通与交流,做好经济稳定运行与提质降耗增效工作,密切配合好销售提升细分市场产品的保供能力,强化生产运行效率,实现有效生产。

三、细化管理,精准施策,拓宽企业提质增效发展空间

细化费用控制。细化车间与部门费用考核,加强物资管理,建立动态台账,延伸利用好己经建立的成品扫码系统到机物料管理,实现资源共享;认真做好对外用工部门的月度所发生的费用分析,提升费用管控能力。进一步完善ERP系统在资金流管理过程中的监控功能。 强化制度流程。项目建设和各项技改工作严格实行预算管理,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进行充分论证后按计划实施。督察办公室将采用随机抽查的方式对相关决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 做好资金管控。进一步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各子公司资金使用的有序调配。进一步明确预算的刚性要求,加大各部门预算执行力度,确保公司资金流安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二)医药业务情况

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挑战,方舟制药响应号召,团结协作、抓好责任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同时顶住市场压力,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上下一心,迎难而上,认真贯彻年初所定的决策部署,根据疫情形势灵活变通,以稳中求

进的工作总基调,成本控制卓有成效,内部建设精准发力,统筹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拓展重点市场。上半年,重点工作是打造丹栀逍遥胶囊项目方案,启动重点市场建设方案,并由产品经理一对一负责重点区域,同时也面向社会完成丹栀产品的征名活动。召开营销中心年度工作会议,签订销售人员2020年度目标责任书。调整复方斑蝥胶囊、阿瑞斯销售方案,调整预算、提成、奖金及考核细则。拜访重点市场、客户,开展学术活动产品经理协同事业部进行市场访问。 二是加大研发力度。重点做好一致性评价项目工作,完善了2016-2020年所有生产、质量、研发等资料、记录,保证其研究、生产、检验、申报的一致性及真实性。开展2018年3批产品稳定性考察试验,完成2020年3批样品的生产、检验及相关验证工作,起草及审核2020年3批样品的稳定性考察方案。密切关注疫情期间政府的支持政策,为公司争取相应政策支持。申报2020年陕西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完成ISO22000、 IFS体系认证调研报告。 三是强化内部管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将行政人事、财务、采购、销售、质量、技术、生产等各个体系纳入高效信息化平台流转管理系统,推动各级各类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持续加大 “降本增效”力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部门费用实行“额率”双控,严控预算外费用。加强内控管理的执行力度,对重要资产的购建实行审计决算管理。加强财务日常核算、费用审核和应收账款管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政策,增加超账期的催收力度,努力做到颗粒归仓。 四是确保新厂区高质量运行。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基础设施、安保系统、办公设施、生产设施、辅助建筑等均满足设计要求。结合新厂的质量体系设计、组织机构、人员职责等,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积极推进GMP管理文件的起草、上报、现场检查和整改事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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