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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蓝丰: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舟制药”)于2018年10月25日收到陕西省宜君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关于收回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君政发〔2018〕31号),决定收回将位于宜君县科技工业园区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3.384公顷,其中农用地3.1658公顷(均为耕地),建设用地0.2183公顷。具体用地范围、面积、地类等以地籍测绘成果为准。

2020年8月18日,宜君县人民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基于科技工业园区和企业发展自身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工业经济发展,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补偿。会议同意按照县政府关于收回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土地便用权的决定(君政发〔2018〕31号)文件精神及收回国有土拍使用权协议约定,由县财政列支 253. 8万元拨付县自然资源局,用于收回方舟制药土地。

2020年9月14日,方舟制药收到了上述土地补偿款253. 8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补偿款将计入公司当期收益,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将带来积极影响。

备查文件:

1、《关于收回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君政发〔2018〕31号)。

2、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2020年第69次会议)。

3、宁夏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执单。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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