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已于2020年9月1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9月22日各位董事对有关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无董事缺席情况。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及《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出售资产及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