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8月16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9年8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能够更准确、可靠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6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