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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摘 要

二〇二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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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持股计划及本持股计划摘要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2页

风险提示

一、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五、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第3页

特别提示

一、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机制,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同时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本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基于“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设立本持股计划。

二、本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3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号)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三、本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本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条件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8人。最终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公司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个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任贵龙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员工提供借款或担保借款),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

五、本持股计划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根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本公司A股股票。根据公司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71,409,894.8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A股股份39,846,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29%。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本持股计划拟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前述公司回购股票。本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3.78元/股,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15,061.8080万元(含)。最终本持股计划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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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资金总额及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六、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总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七、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按照50%和50%比例分别锁定12个月和24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完成登记过户之日起算。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本计划参与公司再融资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均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八、本持股计划由本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由其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事宜。

九、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6个月,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之日起算。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持股计划持有人退出本计划。

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周国华、马斌、韩奇、任晓晖、赵勤攻、马晓钟、黄特跃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除上述人员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在公司股东大会提案权、表决权。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十三、本持股计划由本公司董事会提议,必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四、本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第5页

目 录

声 明 ...... 1

风险提示 ...... 2

特别提示 ...... 3

释 义 ...... 6

一、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 7

二、本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 9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业绩考核和交易限制 ...... 11

四、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4

五、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5

六、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处置办法 ...... 16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清算与分配 ...... 19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 21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22

十、其他重要事项 ...... 23

第6页

释 义

本持股计划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名词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公司、公司、金字火腿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本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摘要、本计划摘要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计划持有人自愿参与本计划的员工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计划持有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标的股票本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金字火腿A股股票
份额、财产、权益、收 益均代表并包括持有人所拥有的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及对应的财产、权益、收益等
股东大会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金字火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33号)
《公司章程》《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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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确定的依据

1、参与对象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参考市场实践,本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公司或下属控股子公司符合条件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骨干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8人。最终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2、参与对象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的认购情况

按照前述原则,本计划的参与对象总人数不超过28人,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15,061.8080万元(含)。具体如下:

第8页

持有人姓名职务认购金额 (万元)占本期计划资金总额的比例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国华董事、总裁、财务总监3,404.288022.60%
赵勤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948.400019.58%
马斌董事2,721.600018.07%
韩奇监事会主席2,721.600018.07%
任晓晖监事2,721.600018.07%
马晓钟总工程师189.00001.25%
黄特跃副总裁75.60000.50%
(参与认购7人)合计14,782.088098.14%
(参与认购不超过21人)合计279.72001.86%
总计(不超过28人)15,061.8080100.00%

注1:本计划参与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及对应份额的金额,以届时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注2: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名单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9页

二、本持股计划的资金及股票来源

(一)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参加对象认购本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包括:

1、员工个人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任贵龙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员工提供借款或担保借款);

2、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缴纳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则自动丧失相应的认购权利。前述员工未认购份额可以由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对象申报认购。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本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与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票,本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前述公司回购的股票。

根据公司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171,409,894.81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A股股份39,846,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729%。本计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前述公司回购股票。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议,本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3.78元/股。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及定价方法是在参考了相关政策和上市公司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的。最终本持股计划的认购资金总额及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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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本计划参与对象认购金额合计不超过15,061.8080万元(含),本计划最终规模将根据员工参与本计划的资金规模和公司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价格确定。鉴于目前本计划可购买公司股票的数量仍存在不确定性,本计划最终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以届时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累计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本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的要求为准。

第11页

三、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业绩考核和交易限制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本计划的存续期限为36个月,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之日起算。在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本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可提前终止,持股计划持有人退出本计划。本持股计划终止后,管理委员会应对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后,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与解锁

本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按照50%和50%比例分别锁定12个月和24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完成登记过户之日起算。

若在本计划终止前,《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根据变更后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前述锁定期进行调整。 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本计划参与公司再融资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均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买卖股票。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标的股票。

锁定期满12个月后,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解锁50%;锁定期满24个月后,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解锁50%。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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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解锁与锁定期未设置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是支撑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的中坚力量,对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战略实现具有重要影响作用。为更好地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诉求,促进公司业绩考核目标的达成和持股计划更好地实施,公司针对参与对象个人设置了绩效考评体系,能够更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结果导向和贡献意识,故本持股计划设置了个人绩效考核指标而未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2、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数量。个人绩效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和本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每年考核一次。具体如下:

考核分数(S)S≥8060≤S<80S<60
解锁比例100%50%0%

个人当期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数量=个人当期的目标解锁数量×解锁比例。

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60分,则该年度该员工持有份额中计划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不得解锁;若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80分,则该年度该员工持有份额中计划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解锁50%。上述未解锁股票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第13页

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14页

四、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公司融资时本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本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时,应由管理委员会拟定参与方案,经持有人会议审议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若参与该等融资,则应由计划持有人以自有资金另行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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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管理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由上市公司自行管理,持有人会议成立管理委员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负责开立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账户、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具体工作。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全体持有人根据所持份额比例承担,全体持有人应自管理委员会发出相关费用缴纳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及时足额支付。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上市公司的固有财产。上市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其固有财产混同。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履行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职责、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等职权,管理委员会对全体持有人负责,向持有人会议汇报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第16页

六、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及应计利息。

3、取得的其它收益。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在锁定期内,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取得的现金红利暂不进行分配,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待本员工持股计划阶段性锁定期结束后,解锁部分的股票可在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分配。

4、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至存续期届满前,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出售本计划所持有的股票,依照本计划规定进行清算、分配。

5、员工持股计划因公司现金分红产生的货币性资产可以进行收益分配,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具体的分配支付时间,由公司证券法务部协助财务部按所持有本计划份额占本计划总份额的比例在扣除管理费、日常运行行政费等费用及依法代扣代缴所得税后进行分配。

第17页

(三)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四)持有人情况变化时的处置办法

1、取消持有人参与资格

持有人发生下列情形时,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本计划规定取消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1)重大违法违规。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贪污、侵占公司财产、收受贿赂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上述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

(2)竞业禁止行为。持有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后出现违反竞业禁止行为;

(3)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4)持有人合同期内主动辞职或擅自离职;

(5)持有人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6)持有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7)持有人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

(8)公司认定的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第18页

存续期内,对于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由员工持股计划以该持有人原始认购成本赎回其届时持有的份额;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持有人也可继续享有参与员工计划的资格。截至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当日之前,员工持股计划应分配的现金收益(上市公司分红金额减去相关税费)可由原持有人根据本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按份额享有。存续期内,若发生以上条款未详细约定之需变更持有人持有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份额权益的情况,届时由管理委员会另行决议。

2、职务变更

本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除因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条件的除外)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

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持有人虽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仍在聘的,该类型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继续作为解锁条件。

4、持有人身故或丧失劳动能力

当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身故,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权益可依相关规定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当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作变更。上述两种情形发生时,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5、其他未说明的情况由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第19页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清算与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持有人名单等事项的变更,在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本计划存续期内,在持有人会议授权范围内,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管理委员会可拟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必须分别经本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若存续期未延长,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即告终止。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此外,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实施本计划:

1、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

2、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分别经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3、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分别经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4、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持股计划总体持股比例或单个持有人累计所获股份权益比例超过法规限制,分别经持有人会议决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5、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第20页

6、本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计划可以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

7、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规则所规定的其他情况需要时本计划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本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管理委员会应在存续期期满或提前终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管理委员会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形式划转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并按持有人持有本计划的份额进行分配。

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上市公司董事会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第21页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周国华、马斌、韩奇、任晓晖、赵勤攻、马晓钟、黄特跃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7人。除上述人员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前述人员及其关联方与本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在公司股东大会提案权、表决权。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亦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第22页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假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于2022年9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完成全部标的股票过户,以2022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前一交易日)收盘数据(4.20元/股)预测算,公司应确认总费用预计为1,673.5342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锁比例分摊,计入相关费用和资本公积,则2022年至2024年本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总费用2022年2023年2024年
1,673.5342313.78771,045.9588313.7877

注: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在不考虑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情况下,员工持股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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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亦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三)公司实施本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四)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组织拟订,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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