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11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11.00元/股),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披露《回购股份报告书》。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内容。
截至2019年11月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4);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7);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1);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6、2019-002、2019-009、2019-012、2019-015、2019-033、2019-040、2019-047、2019-055、2019-068、2019-070、2019-075),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2019年11月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在回购期内,公司通
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4,999,5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最高成交价为7.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9,951,188.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4,999,56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8年11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140,300股。因此,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不得超过8,140,300股的25%,即2,035,07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的回购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
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