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
超过1%的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日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都投资”)、吴捷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19年6月5日至2020年8月24日期间持股比例由60.3773%减少至55.3773%,变动比例达到5%。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接到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吴捷先生的通知,其自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11日期间,日发集团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66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12%。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日发集团、五都投资、吴捷 | |||
住所 | 杭州市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9楼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11日 | |||
股票简称 | 日发精机 | 股票代码 | 00252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10,660,050 | 1.4112 | ||||
合 计 | 10,660,050 | 1.4112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 | 41,830.9240 | 55.3773 | 40,764.9190 | 53.96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174.4698 | 30.6792 | 22,108.4648 | 29.268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656.4542 | 24.6981 | 18,656.4542 | 24.6981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计划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2,520,7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5%。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 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7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7,280,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38%,该期间减持与日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五都投资的减持计划保持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2020年9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75%。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