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进行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采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国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20263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重新编制《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