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1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新昌日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浙江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26586776L。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浙江新昌日发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26586776L。 |
2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5,380,872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2,899,328元。 |
3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55,380,872股,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62,899,328股,均为普通股。 |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