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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9

证券代码:002520 证券简称:日发精机 编号:2021-048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751.8456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0元,共计募集资金69,887.00万元,扣除承销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09.4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8,877.55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1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54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情况

1、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计划

根据《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534.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71,119.7769,048.32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30,200.0028,486.58
合计101,319.7797,534.90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计划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定投入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8,877.55万元全部投入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不再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不足部分仍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大型固定翼飞机升级项目71,119.7768,877.5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资金需求,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该事项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不存在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督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是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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