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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洪建胜)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好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1年度,公司共计召开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 董事会次数本年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现场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投票情况 (反对次数)
771600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召开 股东大会次数本年应参加 股东大会次数现场出 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投票情况 (反对次数)
431300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依据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个人的建议,为董事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经过慎重思考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在本人任期内,就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21年3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见及独立意见。

2、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银行申请买方信贷额度并承担担保责任、对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会计政策变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调整业绩承诺补偿安排方案及签署相关补充协议、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5、2021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于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拟投资入股日发机床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备查。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1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各委员会工作,参加相关事项会议,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薪酬情况等进行监督和审核,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事项等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到现场实地考察,或以通讯方式,听取公司有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最新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议公司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票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2、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个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本人细致核查公司对外担保事宜,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对外担保以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债务重组和资产置换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及时了解2021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露。在董事会会议上认真听取公司总经理2021年度工作报告和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本年度制度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了全方位了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培训与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日发精机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高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报告期内,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我作为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2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

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洪建胜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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