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发精机”或“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问询函》(并购重组问询函〔2023〕第11号)(以下简称“《重组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重组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相关中介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在2023年5月2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对外披露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收到《重组问询函》后,公司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就《重组问询函》关注的问题进行全面落实和回复工作。由于《重组问询函》所涉问题的回复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中介机构亦需履行其内部审核程序,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重组问询函》延期至2023年5月31日前回复。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和尽快完成《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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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