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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6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齐峰新材股票代码00252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姚延磊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 22 号
电话0533-7785585
电子信箱yaoyanlei@126.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1,246,943,841.461,658,658,171.181,664,794,463.53-25.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7,274,472.7744,725,557.0948,134,750.17-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5,635,723.4532,227,178.1535,606,308.76-28.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91,794,342.85260,265,378.87267,284,893.0784.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00.090.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00.090.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5%1.32%1.41%-0.0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
总资产(元)4,748,591,546.914,341,986,245.024,364,840,848.838.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356,392,749.653,483,136,175.783,502,586,858.78-4.1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1,178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李学峰境内自然人16.31%80,695,96560,521,974
李润生境内自然人5.69%28,145,8550
李润泽境内自然人3.14%15,530,9950
李安东境内自然人1.91%9,472,8997,104,674
叶冠军境内自然人1.06%5,265,0000
上海天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3%5,082,626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三组合其他0.99%4,894,769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0.92%4,545,7000
陈军境内自然人0.86%4,230,0000
葛品利境内自然人0.81%4,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股东李学峰和李安东系父子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股东李学峰和李润生、李润泽系祖孙关系,为一致行动人;股东李安东和李润生系叔侄关系;股东李安东和李润泽系父子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叶冠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365,0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65,000股。 公司股东陈军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23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230,000股。 公司股东葛品利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我们克服了经济下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困难叠加带来的压力,狠抓“提质增效,节能降耗”,推进结构调高,强化市场攻坚,开展新产品研发推广,深化机构改革,公司经营实现了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山东华沙96%股权,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丰富产品体系,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报告期内,完成产量15.25万吨,完成销量14.8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12.4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27.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79%。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0年5月份收购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96%股权,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因此将山东华沙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董事长(签字):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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