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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峰新材: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2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6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3月2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1-015)。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原公告中关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表述不完善,现予以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附件1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附件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因本次更正公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7、《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2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独立董事宫本高先生、王新先生、夏洋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所示: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7.00《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00《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00《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4月15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姚延磊

电 话:0533-7785585

传 真:0533-7788998 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

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1 投票简称:齐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7.00《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00《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00《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1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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